昨日,記者從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中原涉黑第一案”今日終審,法庭將向宋留根等被告人宣讀終審結(jié)果。
去年12月,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宋留根因犯組織、領(lǐng)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等,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馮曉怡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5萬元。并判處該涉黑犯罪團伙骨干成員馬獻洲、張廣明、劉慈恩、毛海軍、劉文賢、陳華、王明軍、劉強死刑;判處郝洪山、王慶國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共計50余萬元。在接到一審判決后,宋留根等9名被告人當庭提出上訴。
省高院審理復核后決定對該案作出終審,今日,法庭將向被告人宣讀終審結(jié)果。
【來源:大河報;作者:劉昌武、杜文育、趙珊、李紅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