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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制事務局局長:特首薪酬不合邏輯需檢討

2005年04月19日 09:55

  中新網(wǎng)4月19日電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特區(qū)政府日前委任四人獨立委員會以研究特首薪酬及離任安排,委員會最快會于五月底向特區(qū)政府提交報告。香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表示,目前特首薪酬低于問責局長,不合邏輯,但是否作出改變,將在聽取議員和有關報告意見后,再作決定。

  林瑞麟解釋說,在○二年落實高官問責制時,特區(qū)政府已表明會檢討特首薪酬,但當時的特首董建華決定任內(nèi)不改變酬金,因此特區(qū)政府尊重他決定,當時只將司長和局長聘用條件現(xiàn)金化。但董建華現(xiàn)已離任,因此需開展有關厘定檢討。但無論如何,特區(qū)政府將非常重視,厘定不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

  他說:“不合邏輯的地方是,行政長官的薪津是二十四萬四千元左右一個月,而政務司司長的薪金是二十九萬七千元左右一個月、局長是二十八萬八千元左右一個月!倍m然行政長官約滿后會有百分之二十五的酬金,加上原有薪津后會與問責官員相若,但當中始終有一個非邏輯性問題存在。

  林瑞麟強調(diào),檢討特首酬金不僅是特區(qū)政府決定,實際上議員在○二年亦提出同樣要求,特區(qū)政府目前只是作出跟進,而特區(qū)政府在作出決定前,會再與議員討論。

  除薪酬問題外,獨立委員會亦將研究特首辭職后的安排。行政長官私人秘書葉文輝表示,董建華離任后,特區(qū)政府目前仍有向他提供車輛及保安服務,但當中都是透過內(nèi)部資源調(diào)配,并無額外的資源增撥。在特首官邸問題上,多位議員表示,特區(qū)政府應制定機制,以確定特首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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