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5日電 據央視國際消息,南水北調工程移民搬遷補償辦法今天出臺。這是中國繼三峽工程以后,專門對水利工程移民搬遷制訂的補償管理辦法。
《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暫行辦法》的實施將涉及沿線三、四十萬人,辦法明確征地移民實行建委會領導,省級政府負責,縣為基礎,項目法人負責的管理體制。這次制訂的辦法,堅持以大農業(yè)安置為主,要求對征地移民落實安置必要的土地等農業(yè)生產資料,但不排斥非農業(yè)安置,對城市拆遷涉及的搬遷人口確保搬遷后原有的職業(yè)和生活來源不受影響,城市郊區(qū)被征地農民,已經不能靠農業(yè)為生或者不愿意以農業(yè)方式安置,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多種渠道安置他們。
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張基堯介紹,在當前來講,國務院還沒有修訂大中型水利工程整體移民管理條例的前提下,南水北調整體移民補償的標準比現(xiàn)行的其他大型的水利水電工程補償的標準略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