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5日電 據(jù)北京晨報報道,昨天(14日),某化妝品事件原告呂萍的代理人唐偉向記者表示,他正在準備材料追加劉嘉玲為被告:“我希望劉嘉玲在'3·15'之際就該產(chǎn)品虛假廣告致歉,此外,劉嘉玲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唐偉表示,起訴該化妝品的江西女消費者呂萍正是看到劉嘉玲代言的廣告以后,產(chǎn)生了購買緊膚抗皺精華乳的念頭。但是,呂萍在使用后,并沒有如劉嘉玲所說“連續(xù)使用28天皺紋減少47%,肌膚年輕12年”,而是感到皮膚瘙癢與部分灼痛。
唐偉認為,即便劉嘉玲代言寶潔公司廣告時不知道該產(chǎn)品的燒堿和其他化學成分,但是依照一般的常識,也應該知道這樣的宣傳效果是達不到的。“劉嘉玲不僅應該受到道義上的譴責,還要承擔部分法律責任!
唐偉希望,該事件應該教會社會公眾在消費中如何理性看待明星的廣告效應。他還透露,這起案件的被告很可能增加到5個,除了江西凱美百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經(jīng)銷商廣州浩霖貿(mào)易有限公司之外,還將包括劉嘉玲、寶潔中國以及該化妝品日本的制造商。(記者 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