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4日電 據(jù)金陵晚報報道,“為人民服務”這五個大字是毛澤東為紀念張思德而題,最近,這五個大字又被印到了南京新街口天橋上。不同的是這次它們是被貼在南京新街口新華書店前的天橋上,為一家裝飾企業(yè)吆喝的。
在江蘇省人民醫(yī)院上班的孫先生認為,雖然全國很多機關單位也都引用了毛澤東的這一題詞,但那是行政上的應用,正是為了響應號召發(fā)揚這種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赤裸裸用于商業(yè)行為很是不妥。
南師大人文學院的牛雋認為,這一題詞是領袖對勞模的首肯,而且有很廣泛的社會影響效應,商家就這樣拿過來作廣告為自己牟利,即使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也是一種對領袖和勞模的褻瀆。
南京市工商局一位處長表示,工作人員認為企業(yè)的做法有些不妥,但并未違反《廣告法》。偉人手筆并非國旗國徽等《廣告法》禁止使用的國家標志,但是不提倡使用這種廣告形式來發(fā)布廣告。
江蘇維世德律師事務所的鄭洪魁律師認為,此廣告并未侵權。他說,“為人民服務”是毛澤東思想的核心,而毛澤東思想是中國人民的財富,一些單位和企業(yè)是可以借用來建設企業(yè)文化的,但是應用時應該保證其嚴肅性。(張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