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1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安徽阜陽市劣質奶粉案,繼兩名被告人李新道、朱學軍被依法判刑后,阜陽市工商局潁泉分局周棚工商所原兩名副所長白啟祥和亭君,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將于本月12日在阜陽市潁泉區(qū)法院接受公開審理。
42歲的被告人白啟祥和36歲的被告人李亭君被捕前均系阜陽市工商局潁泉分局周棚工商所副所長。因涉嫌犯罪,二人于2004年5月25日被批準逮捕。
起訴指控,2003年4至8月份,農民張、劉兩夫婦從周棚菜市街張俊田經營的聯華超市購買了計50余盒“綠元”牌好寶貝奶粉,用于喂養(yǎng)其女兒張瑩瑩。后張瑩瑩死亡,經阜陽市人民醫(yī)院診斷為營養(yǎng)不良綜合癥。2003年9月2日,受害人張某到周棚工商所投訴。
白、李二人受理了該起投訴后,因張某無錢繳納鑒定費而未予理睬。后張某將“綠元”奶粉送阜陽市衛(wèi)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鑒定,結論為蛋白質含量僅為2.56%。張某持檢測報告、購買奶、粉發(fā)票及女兒瑩瑩住院病歷等證據找到該工商所,但仍未得到處理。
之后,張某在多次投訴未果情況下,與銷售者張俊田在周棚司法所的調解下達成初步協議,由張俊田賠償張某1.2萬元。而白、李二人明知張某要求追究張俊田的法律責任,卻既不查處、不移交,也不向上級報告,而以周棚工商所的名義又對雙方進行調解。達成協議后,白安排李以工商所名義出具了《關于同意投訴人張某撤回投訴書的申請》。
2004年1月,白、李二人經商量,對張俊田罰款1000元。2004年3、4月份,白、李指使胡某以“張俊田無照經營”為案由,偽造《現場勘查筆錄》、《詢問筆錄》、《調查終結報告》、《立案審批表》、《行政處罰決定審批表》等法律文書,隱瞞了張銷售劣質奶粉和張某女兒因服用該奶粉死亡的事實。
2004年5月7日,張俊田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后,白又與李串通,用威脅誘騙手段指使胡某向檢察機關提供虛假證言。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白啟祥、李亭君徇私情私利,偽造材料,隱瞞情況,已構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阜陽市潁泉區(qū)法院受理此案,擬于8月12日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劉文武、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