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6年,老公一直不想生小孩,漢陽市民張某昨日以其剝奪自己的生育權為由,將老公告上漢陽區(qū)法院。
張某今年31歲,其夫劉某在一家區(qū)直單位擔任要職,兩人婚后關系一般。眼看身邊的女伴結婚后都生養(yǎng)了小孩,張某的心里總不是滋味。她希望自己能早一天當上媽媽?擅看瓮繒r,老公總是提醒她采取避孕措施,有時張某不愿配合,老公竟然大打出手。
面對周圍鄰居的議論和年邁父母的催問,張某多次與老公協(xié)商,要求懷一個孩子,劉某一再拒絕。雙方因此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夫妻關系惡化。
劉某稱:“自己經濟能力有限,生下小孩后惟恐無力撫養(yǎng)!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王萬雄律師認為:“雖然生兒育女并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但拒絕生育對渴望生子的一方來說,可能意味著終生痛苦。”(據(jù)《武漢晚報》;作者:王兵、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