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chǎn)|視 頻|商 城|供 稿|產(chǎn)經(jīng)資訊 |專 稿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wǎng)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華人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資料:美國實施丑陋的“排華法” 歧視華人61年

2004年12月17日 10:54

  一八八二年,美國國會通過有史以來第一個明文排斥單一種族移民的歧視性條文“排華法案”,該條文禁止華工入境,拒絕外籍華人取得美國國籍。

  排華法案的產(chǎn)生起源于白人種族主義的興盛,華人是最早來到加州的亞洲民族,由于膚色,語言以及文化與白人差異,使華人很快成為白人種族主義的攻擊對象。

  加上一八七零年代,加州經(jīng)濟不景氣促使排華情緒升溫,白人工會領袖譴責華工使他們工資降低,減少工作機會。美國一些政客為了選票而順應這股排華潮流,推動國會通過排華法案。

  排華時期對華人不利的法案包括﹕.

  一八七零年,舊金山參議會通過市政條例,禁止行人在人行道用扁擔搬運貨物(當時只有華人才有這種習慣)。

  一八七三年,舊金山參議會通過條例,向不用馬車搬運衣服的洗衣館每季征收十五元(當時華人經(jīng)營的洗衣館一般都不用馬車搬運衣服),卻只向用馬車搬運衣服的洗衣館每年征收一元。

  一八八二年,美國國會通過禁止華工入境十年的排華法案,只有外交人員,教師,學生,商人與游客五類才有資格進入美國。此法案同時規(guī)定不容許外籍華人取得美國國籍。

  一八八八年,國會通過法令禁止華工重進美國,除非他們有家庭或具備價值一千元的財產(chǎn)。三個星期后,通過Scott Act,禁止暫時離境的華工重返美國,把兩萬名暫離美國回中國探親的華人斥于美國門外。

  一八九二年,Geary Act把排華法案延續(xù)十年,并規(guī)定美國的華工必須注冊才能獲得居留權。

  一八九二年,國務院的“領事館工作規(guī)則”中明確規(guī)定,美國有關入籍歸化的法律,只允許白人,非洲土著,非洲人后裔,以及印第安保留地的民眾加入美國國籍。華人,其它蒙古人,以及除了上述提到之外的人之入籍,都是沒有被允許而且無效的,領事館官員將不理睬這些人的入籍證明。

  一九零二年,排華法案延長十年。一九零四年,繼續(xù)延長排華法案效期。

  一九二四年,國會通過法案禁止美國公民的外國出生之太太進入美國。一九三一年,國會對此法案作出修改,允許一九二四年以前與美國公民結婚的華人婦女進入美國。

  一九四三年,美國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與中國成為盟軍,因此廢除排華法案,以改善中國人民對美國的印象,避免日本利用美國的排華法案進行煽動。

  排華時期對華人的其它限制還包括﹕美國法律規(guī)定只有公民才能擁有房地產(chǎn),華人沒有資格成為公民,因而華人不能擁有房地產(chǎn)。此外,根據(jù)一八五五年的法律規(guī)定,只有那些本身能夠歸化的外國婦女在同美國公民皆婚后,才有資格歸化。由于排華法案禁止華人入籍,因此即使華人婦女同美國公民結婚,他們也不能成為公民。

  資料來源:美國《星島日報》

  

 
編輯:劉瓊】
:::相 關 報 道:::
·中英混血兒拍《金山幽影》 紀錄加拿大排華歷史 (2004-11-10)
·躲避國內排華風潮 一印尼華裔希望在美國避難 (2004-10-18)
·西排華分子擬在首都鬧事 華人擔心出現(xiàn)更大騷亂 (2004-09-28)
·中國駐委內瑞拉大使館成功平息“排華”風潮 (2004-08-03)



  打印稿件
 
:站內檢索:
關健詞1:
關健詞2:
標  題: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