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任何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不得從本網(wǎng)直接下載使用,如欲轉(zhuǎn)載請與原刊發(fā)媒體聯(lián)系。)
香港立法會昨日雖然否決鄭經(jīng)翰有關擱置領匯上市的動議,但今次動議辯論所顯示的不尊重領匯的私有化性質(zhì),以及動輒否定立法會過去討論意見的趨向,值得關注。
與地鐵的私有化比較,領匯的最大特點就是“賣斷”給市場,實行徹底的私有化;而領匯能否在效益上取得成功,最大的關鍵,也在于能否真正像私有企業(yè)那樣,按照市場運作規(guī)則進行全面改革。鄭經(jīng)翰動議要求領匯達成保障現(xiàn)有商戶利益的協(xié)議后才能上市,有違市場原則。如果領匯未有接管房委會轄下商場,就先要依從房委會過往的做法,對商戶今后的租用條件作出不能改變的承諾保證,那么,領匯與房委會的管理有甚么分別?何況這樣做只會限制領匯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空間和彈性,不符合私有化的商業(yè)經(jīng)營原則,領匯不可能接受。
雖然說,房委會轄下商場的租戶有權向領匯爭取自己的利益,領匯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也應該給予原有租戶以適當照顧,但這種商討,必須按照市場的規(guī)則進行,就像其它私人業(yè)主與租戶的討價還價一樣。既然領匯是一個全面私有化的企業(yè),人們就不應寄望租戶與業(yè)主的關系還像房委會管理時一樣,而應該以市場的眼光和態(tài)度去對待商戶與領匯之間的租賃關系。議員干預領匯的運作如同干預市場一樣,肯定是不適當?shù)摹?/p>
立法會今次辯論擱置領匯上市的動議,顯示提出動議的議員全然不尊重立法會過往討論所形成的意見。這與一些立法會議員對待西九龍項目的做法極為相似。房委會出售零售和停車場設施的建議,于2000年提出,在社會上展開過討論。從去年到今年,立法會也多次開會進行討論。然而,一些立法會議員視過往的討論如無物,動輒推倒重來,要求擱置領匯上市,不惜將領匯拖入政治化的漩渦,拖延改革。這種做法不僅拖累政府施政效率,也向市場傳遞不良訊息。議員這樣不負責任的行為若大行其道,絕非香港之福。(香港文匯報12月2日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