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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為何提到一位中國清朝官吏

2004年11月15日 12:41

  《資本論》中提到一位清朝官吏,名叫王茂蔭,他是《資本論》中提到的惟一一位中國人。最近,一些報刊從不同角度刊文談及這一情況,但沒有詳細分析馬克思為什么要提及這位清朝官吏。本文對此作出了回答。

  在《資本論》中,馬克思提到了惟一一位中國人的名字,他就是清代徽州人、曾任戶部右侍郎的王茂蔭。或許正是由于他上了《資本論》,才為更多的人知曉。那么,馬克思為何要提到這位清朝官吏呢?

  一、馬克思在《資本論》的注釋中提到的一位清朝官吏及其奏折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1卷第3章談“貨幣或商品流通”時說:“這里講的只是強制流通的國家紙幣……但不妨順便提一下,正如本來意義的紙幣是從貨幣作為流通手段的職能中產生出來一樣,信用貨幣的自然根源是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職能。[83]”

  這里的注釋[83]是這樣寫的:“清朝戶部右侍郎王茂蔭向天子上了一個奏折,主張暗將官票寶鈔改為可兌現的鈔票。在1854年4月的大臣審議報告中,他受到嚴厲申斥。他是否因此受到笞刑,不得而知。審議報告最后說:‘臣等詳閱所奏……所論專利商而不便于國’。(《帝俄駐北京公使館關于中國的著述》,卡·阿伯爾博士和弗·阿·梅克倫堡譯自俄文,1858年柏林版,第1卷第54頁)……”(《資本論》第一卷,第146—147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見文中插圖)

  以往的許多有關《資本論》的研究,以及中國貨幣理論史或經濟思想史研究,甚至對王茂蔭貨幣思想的專門研究,都提到了馬克思的注釋,但大多僅僅是“提到”而已,沒有作更多的分析,甚至不再提問為什么王茂蔭會出現在《資本論》中的問題。然而,這位徽籍人士的貨幣學說如何會走向世界,并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代表作中出現,成為經典作品的理論闡述的組成部分。對于這個問題,我認為很有深入考察的必要。這也為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中蘊涵中國貨幣理論因素的可能提供了依據。

  二、《資本論》提及的“清朝戶部右侍郎王茂蔭向天子上了一個奏折”,這里反映的一段具體史事是什么

  王茂蔭(1798-1865),歷仕道光、咸豐和同治三朝,為官敬業(yè)不攜眷屬兩袖清風,以直言敢諫聲震朝野,其貢獻尤以改革幣制的貨幣思想為最大。咸豐元年(1851年),清政府財政困頓,貨幣危機加劇。這年9月,王茂蔭給咸豐皇帝上了一道《條議鈔法折》,提出改革幣制,建議發(fā)行有限數量的紙幣并采取分批增發(fā)的方式以緩和危機。王茂蔭是咸豐朝最初提出行鈔的建議者。他總結“自漢以來,不得已而為經國之計者有二,一曰鑄大錢,一曰行鈔幣。二者之利同,而其難以經久亦略相似!彼治鰵v史上“鑄大錢”都三五年而廢;鈔幣則起于唐代“飛錢”,北宋“交子”行了七八十年,南宋“會子”也長期使用,到明代還沿用,也達百有余年。他認為發(fā)行紙幣并不可能“無弊”,相比之下“鈔之利不啻十倍于大錢,而其弊則亦不過造偽不行而止!彼越ㄗh行鈔但必須注意防弊。他陳述了歷來行鈔的十大弊病必須去除,關鍵是要有良好的信用為前提,達到“先求無累于民,而后求有益于國。”他具體提出了“推鈔之法”。但是,由于他的建議反對通貨膨脹,不能滿足朝廷填補偌大財政虧空的需要,沒有得到批準。而在他之后同樣主張行鈔的花沙納,由于其方案持無限制行鈔法,發(fā)行額上億,頗得朝廷賞識。1853年6月,清政府發(fā)行“戶部官票”,這是一種以銀兩為計算單位的銀票;12月又發(fā)行“大清寶鈔”,是一種以制錢為計算單位的錢鈔,政府都不承擔兌換責任。同時,還鑄造了當十、當五十、當百以至當五百、當千的“大錢”,各種辦法用盡,致使當時的通貨膨脹愈演愈烈。據說當時京城物價飛漲,民怨鼎沸,有人竟將鈔票戲呼為“吵票”。就在這一年,王茂蔭被升任為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

  王茂蔭上任后針對當時的貨幣問題,先后上多道奏章,反復條陳他對改革幣制緩和危機的意見主張。在王茂蔭的相關奏章中,最重要的是咸豐四年(1854年)三月五日,他向咸豐皇帝上的《再議鈔法折》。在這道折子里,他重申“鈔法貴于行之以漸,持之以信”;他指出,錢鈔已發(fā)行百數十萬,通貨膨脹情況很嚴重,持鈔之人難以購到物品。對此,他提出了四條建議———“擬令錢鈔可取錢也”、“擬令銀票并可取銀也”、“擬令各項店鋪用鈔可以銀也”、“擬令典鋪出入均準搭鈔也”。他還解釋說,前兩條是“以實運法”,后兩條則是“以虛運法”。他認為這樣“而不至于甚為民累。虛實兼行,商民交轉,庶幾流通罔滯!笨傊,就是要求朝廷擔負起兌現之責,以制止通貨膨脹的繼續(xù)惡化。

  然而,可悲的是,咸豐皇帝和他的臣僚們卻并不買賬。王茂蔭的奏章不僅未能感動他們,而且一片苦心也成了他們要找的求之不得的“替罪羊”之借口。據《中國近代貨幣史資料》第1輯上冊記錄,咸豐看了王茂蔭的奏章后相當惱火,朱批斥責其“顧專為商人指使”、“漠不關心于國事”、“實欲鈔之不行”等等。三天后咸豐發(fā)布“上諭”,斥責王茂蔭在鈔法初行之時“先不能和衷共濟,只知以專利商賈”,而現在“復自請嚴議,以謝天下,尤屬大膽!蓖趺a被“嚴行申飭”調離戶部。馬克思在《資本論》的注釋中說的就是此事。王茂蔭確實看到了咸豐朝貨幣問題的許多弊端,盡管其貨幣主張未能施行,但他的貨幣思想和鈔幣發(fā)行方案卻很得學界重視,在中國貨幣理論發(fā)展史上有其重要價值。

  三、王茂蔭對中國貨幣理論學說的貢獻,是他在《資本論》中被提到的原因所在

  王茂蔭的出身和經歷展現了徽州經濟文化在中華傳統(tǒng)文化中的濃縮性優(yōu)勢特征;同時他注意研究中國歷代貨幣思想學說與措施利弊,使得自己在清廷財政危難之際被起用。至于中國貨幣理論的世界走向,則與中國具有比西方悠久得多和發(fā)達得多的商品貨幣經濟及思想學說分不開。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發(fā)行紙幣的國家之一,有關中國在貨幣理論和思想學說方面的貢獻,不僅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中,而且在西方其他主要經濟學說中也可以得到佐證。值得注意的是,馬克思是在研究“貨幣或商品流通”講“直接從金屬流通中產生出來的強制流通的國家紙幣”的時候,在注釋中提到王茂蔭的。那么,1854年中國發(fā)生的事,在1867年德國出版的《資本論》中就有記述,而且是在講貨幣理論時被提及,可見在《資本論》作者的思想中,古代中國的貨幣思想特別是有關紙幣的理論和措施是值得參考的,至少具有為“強制流通的國家紙幣”提供相關參照的理論價值。很顯然,馬克思對王茂蔭的貨幣理論是注重的,王是《資本論》中提到的惟一中國人。馬克思說過:“如果紙幣以金銀命名,這就說明它應該換成它所代表的金銀的數量,不管它在法律上是否可以兌現。一旦紙幣不再是這樣,它就會貶值!边@在王茂蔭的貨幣思想中得到證實。

  盡管馬克思研究的是資本主義社會,而王茂蔭論述的依舊是封建時代的中國情形,但作為商品貨幣經濟的一些基本運行規(guī)律是有相通點的。而且,王茂蔭事件當時名震朝野,那時清廷有關貨幣問題的討論和舉措也很有影響,受到關注便是很自然的。眾所周知,《資本論》研究的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而有關貨幣的職能等問題具有很強的理論性,馬克思恰恰正是在這一部分談到了王茂蔭。

  (來源:北京日報·理論周刊;作者:葉坦 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關于這一專題,作者在《學術界》2004年第5期有專文詳細論述,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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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本論》提到的中國人名字是怎樣被考證為“王茂蔭”的

  王茂蔭為今人所識,是在20世紀30年代。作為我國第一位翻譯《資本論》的人,陳啟修先生把馬克思筆下的wan-mao-in譯為“萬卯寅”,而日本的學者則譯為“王猛殷”或“王孟尹”。1930年以后,由于崔敬伯、王思華、侯外廬、郭沫若、吳晗等人的考證,人們才知道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提到的惟一一位中國人,便是清朝咸豐戶部右侍郎安徽歙縣的王茂蔭。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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