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3日電 海南文昌女孩王朵(化名)為免遭色狼強暴跳樓致殘。昨天上午,美蘭區(qū)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美蘭區(qū)檢察院以強奸罪(未遂)對被告人提起公訴。女孩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19萬余元。
據南國都市報報道,2003年12月24日晚,14歲的王朵和幾名朋友到海口市大坡鎮(zhèn)一燒烤園參加同學阿曼的生日聚會。聚會上還來了陳甲等社會青年。
第二天的凌晨2時許,王朵準備回去時,遭到陳甲的威脅,要求她們到大致坡鎮(zhèn)上開房休息,陳甲及王朵等人先后到大致坡鎮(zhèn)友誼賓館的房間。不久,陳甲叫其他人到另一房間休息,卻將王朵一人攔在房內,并阻止前來找王朵的阿曼等人進入房中。
陳甲采用威脅手段,欲強行和王朵發(fā)生性關系。為免遭強暴,王朵從房子的窗戶跳下,造成雙腿粉碎性骨折,腰二椎體暴烈骨折。
經鑒定,王朵所受損傷屬重傷,屬八級傷殘。2004年4月4日,陳甲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美蘭區(qū)檢察院認為,陳甲采用脅迫手段,違背婦女意志,欲強行和王朵發(fā)生性行為,致使王朵受重傷,應當以強奸罪(未遂)追究刑事責任。
在今天法院的庭審中,陳甲認同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他同時表示,愿意賠償王朵的醫(yī)療費。(紀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