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六日電 引咎辭職、高官問責,近期成為大陸媒體曝光頻率頗高的字眼。從十四日中共批準中石化老總馬富才辭職,到十六日披露的北京密云縣縣長因燈會事故引咎辭職,這一連串的“引咎辭職”背后,折射出大陸官員責任追究制度正取得突破性進展。
四月十四日召開的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對重慶開縣井噴、北京密云踩踏事故、吉林中百商廈火災事故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接受了馬富才辭去中石油總經理的請求。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所長、中國著名行政學專家毛壽龍教授認為,對三起重大事故的嚴肅處理體現(xiàn)了中共從嚴治政、依法行政的決心,中共對責任官員、人員應當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理,這是建立責任政府的起步,今后官員問責制還將進一步加強。
他在接受此間媒體訪問時指出,新一屆政府對官員責任承擔方面要求越來越強化,對于關系到群眾利益的事故處理起來毫不手軟,這三起事故的處理就具有標志意義。相信今后對官員工作失誤處理和官員責任承擔方面將進一步規(guī)范化、制度化。
毛壽龍指出,所謂的“高官問責”,正是對于技術上本可以做到而沒有做到的事情承擔責任!案吖俪袚熑斡兴膫層面:一是承擔道義上的責任,向受害者和公眾負責;二是承擔政治上的責任,也就是向執(zhí)政黨和政府負責;三是承擔民主的責任,向選舉自己的人民代表和選民負責;四是承擔法律的責任,要向相關法律規(guī)定負責,看是否有瀆職的情形存在!
大陸其它媒體也對此發(fā)表評論認為,從嚴治政,必須賞罰分明。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必須落實到嚴肅查處失職瀆職行為。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