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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夫婦漏報財產面臨30萬元罰款等處罰(圖)

2004年03月16日 14:18


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臺灣東森新聞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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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月16日電 近來在島內被炒的過熱的政治獻金話題又有新發(fā)展,除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被查出從去年3月以來未申報交易金額外,陳水扁本人也因漏報4次動態(tài)財產狀況將面臨3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罰款。

  據臺灣媒體報道,島內證券監(jiān)管部門15日初步整理出吳淑珍2003年3月以后的股市交易資料。依據該份資料顯示,吳淑珍去年從3月到12月,每2個月股市交易金額都超過千萬。此外,陳水扁僅在今年1月首度辦理動態(tài)申報,因此共計漏報動態(tài)財產申報4次。

  據了解,按照相關規(guī)定,漏報財產可處6萬至30萬元罰款。由于陳水扁去年就連續(xù)漏報4次,臺當局監(jiān)察部門擬將對其處以30萬元的罰款。

  報道引述證交所內部資料透露,日前證交所以“極機密公文”傳真給臺“監(jiān)察院”一張簡要資料,僅列出吳淑珍2003年3月后每兩個月股市交易額超過1000萬次數。

  據悉,自本月初以來,由于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的不斷爆料,將過去關于政治獻金的話題重新點燃,引發(fā)島內政壇的震動。

 
編輯:秦欣
相關專題:關注臺灣“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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