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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麗萍談“被學生狀告案”:名譽不在一朝一夕

2004年03月01日 16:29

  我本以為上周四可以接到法院的判決書,竟沒有,說要延遲到本周。我想比較合適的做法還是得等接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而對于那個以“制造明星廣告誤導考生”為標題報道此事的北京媒體,我們學校將保留起訴他們侵犯名譽權的權利。那天剛看到那篇導向性嚴重的報道時特別光火,現在平靜下來氣還是消掉點兒了,但他們傷害了許多人,我和我們學校的老師們付出了極大的心力來辦學,他們不該以偏概全,全盤否定我們,起碼他們得道歉。我就是覺得他們的報道不公正、不全面,他怎么不來采訪我們這一方面啊,也不來學?匆豢,只是一面之辭。判決書他看到了嗎?到底是就哪一條我們要還那兩萬塊他搞清楚了嗎?

  關于這個案子,學生和家長有他們的看法和權利,我們有我們的原則和底線。他非要那樣對法院和外界說,我們也沒有辦法。關于他退學的真正原因,學校絕不會亂說。但事實并非完全如他們講的那樣。我辦學十年了,容易嗎?站在保護學生、維護學校聲譽的立場上,我們必須忍耐,沒必要大動肝火,這個學生的父母畢竟當初讓孩子報考我們學校,也算是曾經信任過我們。

  這件事情目前得從長計議,我本來想低調處理,現在看來,事情已經鬧得很大了。當然,我還是不會多說什么。總而言之,辦學得講原則,但每個學校在開辦過程中都會產生這樣那樣的問題,也許我樹大招風,但我早已把自己置之度外。辦學是有規(guī)矩的,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以前也有朋友勸我:“得了,把錢退給他們不就了事了。”但學費怎么能說退就退呢?給他退了,別的學生也要退怎么辦?我辦學快十年了,方方面面都是符合規(guī)定的,這是原則問題。

  我不想多評價這個學生,但他或許有別的方面的愿望,所以我不希望媒體更多地關注此事。他已經打了三年官司了,我能不受影響嗎?逢人就被問這事。但我想名譽不在一朝一夕,一切都會有個定論。

  來源:新聞晨報

 
編輯:王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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