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2日電 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今天上午,受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邀請,擔任該局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的4位法律專家,將共同研討近日頗受社會關注的4名外地民工因偷吃北京林果所用于科研的“天價葡萄”,而使投資40萬元、已研究10年的科研項目研究鏈中斷一案。
4名饞嘴民工會不會被批捕、起訴,可能會以何種罪名被批捕、起訴、定罪、量刑?昨天記者就此采訪到參與今天討論的部分法律專家。
接受記者采訪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我國著名刑法學家陳興良教授談道:如果偷吃葡萄的民工不知道葡萄的價值,是按一般葡萄偷吃恐怕不好定盜竊罪。陳教授認為,民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吃了葡萄,在計算葡萄價值的時候不應計算間接損失,而只應計算被吃葡萄本身的價值。他說,客觀上因民工偷吃葡萄造成了研究所實驗計劃被破壞,可以按照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定罪量刑。
參加今天討論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一位刑法學教授認為,“天價葡萄”案的底線是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而以盜竊罪定罪量刑也有值得探討的空間。這位專家談道:定盜竊罪的難點并不在民工是否知道被偷吃的葡萄的價值,有無犯罪的主觀故意和客觀后果,關鍵在于如何給損失的葡萄作價。該專家舉例說,比如一個小偷偷吃了一只鴿子,如果是一只普通的肉鴿可能值不了多少錢,無法定盜竊罪,但是如果被偷吃的是一只價值幾十萬的信鴿,無論盜竊者是否事先知道鴿子的價值有無主觀故意,恐怕都會定盜竊罪,因為名貴信鴿有市場價可以確定。
而“天價葡萄”案定盜竊罪的難點,是還處于產(chǎn)學研過程中沒有進入市場交換的葡萄如何確定價值?如果定盜竊罪,盜竊的葡萄價值如何確定,由誰來評估、確定可能比較棘手。人大法學院的這位專家認為雖然該案定盜竊罪有一定難度,但是今后還有可能會出現(xiàn)“天價西瓜”或“天價蘋果”等被偷吃的情況,為了警示社會也可以探討在該案定罪量刑方面有所突破。
據(jù)介紹,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在定罪量刑上要輕于盜竊罪。據(jù)了解,參加今天研討“天價葡萄”案的4位專家除去陳興良教授來自北大法學院外,其余3位均來自人民大學法學院。其中3位是刑法專家,一位是民商法專家。
另據(jù)了解,擔任該案審查批捕、起訴的海淀檢察院,近日也將就此案召開更大規(guī)模的專家論證會。(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