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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重特大事故 中國五大措施力保煤礦生產安全

2003年08月16日 09:07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五日電(記者閆曉虹)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迅速扭轉安全生產的嚴峻局面,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趙鐵錘在全國煤礦安全生產電話會上透露,將采取五大措施。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要把查處和糾正一些煤礦存在的不顧安全條件、盲目超產現象,作為大檢查的一項重點內容。由于一個時期來煤炭市場供銷兩旺,價格持續(xù)上揚,在利益機制的驅動下,全國煤炭產量持續(xù)快速增長,各地區(qū)、各類煤礦都出現了較大幅度的增產勢頭。上半年,有的地區(qū)產量增幅高達百分之二十,一些煤炭企業(yè)產量增幅超過百分之三十。大幅度超產必然使礦井設施、設備以及勞動力等,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tài),直接威脅著煤礦安全生產。

  ——深入開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繼續(xù)關閉淘汰一批破壞資源、污染環(huán)境、質量低劣、技術落后和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小煤礦;停產整頓一批安全管理滑坡、事故隱患嚴重的煤礦;規(guī)范提高一批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基礎工作比較扎實的合法礦井。堅決遏制小煤礦非法開采和死灰復燃現象。

  ——堅持裝備、管理和培訓并重。一個時期來發(fā)生重特大事故的煤礦,既有技術落后、設施簡陋的小礦;也有技術比較先進、設施比較齊全的國有煤礦。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由于管理不嚴,特別是現場管理松弛,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所造成。

  ——做好汛期安全工作,防范水災事故。目前正值雨季,礦井突水、透水等水災隱患和頂板事故隱患增多。

  ——加大煤礦安全監(jiān)察執(zhí)法工作力度,嚴格責任追究。要依法用好各類行政處罰手段特別是經濟手段。最近,國務院已經批準了國家局對發(fā)生“三·二二”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山西呂粱地區(qū)孟南莊煤礦處以二千一百一十八萬元罰款的處理意見,并責成山西省政府督促執(zhí)行。

 
編輯:呂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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