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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奸犯"蒙冤30載終得清白 放棄國家賠償令人敬

2003年05月30日 09:51

  2003年2月20日,一個消息傳到了四川省西充縣扶君村代課教師李永舒的耳畔———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一份刑事判決書,宣告李永舒無罪。

  2月24日清晨,55歲的李永舒接到西充縣司法局打來的電話,通知他到局里取判決書。放下電話,他瘋了似地從幾十公里外的山村奔向縣城。中午時分,李永舒滿頭汗水,大步邁入縣司法局。面對蓋著法院大紅印章的判決書,他全身顫抖,跪下雙膝,失聲痛哭……

  沒想到淪為“強奸犯”

  1971年8月,24歲的李永舒結束了在四川省西充縣“五七”干校為期4個月的學習,因其好學上進,成為黨組織的重點培養(yǎng)對象,被派至西充縣扶君村趙家灣小學任教,并為該小學的臨時負責人。當時趙家灣小學有6名教師和一百多名學生。在同事和學生眼里,李老師的課教得好,管理校風校紀嚴格,為人熱情爽快。

  1973年11月,一封檢舉信投到西充縣文教局領導的手中。信上說:趙家灣小學臨時負責人兼教師的李永舒,利用上課時間奸污了7名小學生。隨后,縣文教局領導及時了解情況,但沒有發(fā)現(xiàn)與檢舉內容相符的事實。出于某種考慮,領導決定將李永舒調離趙家灣小學。

  1974年春季,一名趙家灣小學五年級女學生具名檢舉,控告原趙家灣小學教師李永舒在離校之前曾通過個別談話、輔導作業(yè)等手段,卑鄙誘奸了7名女學生,同時檢舉的還有趙家灣小學一名教師和該校的幾個學生。事情越鬧越兇,縣文教局正式對李永舒作風問題設專案組展開調查,調查人員在半年的時間里三次去趙家灣,得出的結論是:只有表面現(xiàn)象或個別人的懷疑,沒有具體事例,個別人反映李永舒的作風問題不是事實。

  1975年春季,縣里派工作組下鄉(xiāng)搞政治運動。于是,趙家灣小學再次有人組織學生寫檢舉材料,向扶君鄉(xiāng)工作組舉報李永舒奸污女學生之事。不久,李永舒接到工作組通知,到公社接受審查。李永舒被野蠻地囚禁在公社二樓的一間屋子里,“群眾專案組”人員打得他口鼻淌血、渾身青紫,并勒令他跪在地上,三天三夜不準睡覺。專案人員輪番刑訊逼供,非要他承認奸污罪行。李永舒喊冤喊得血浸咽喉也沒人在意。神智恍惚的他佯裝去解手,站起身搖搖晃晃地走到窗前,突然向窗外撲去,結果被一直盯著他的看管人員拼命按住。他那時心里只有一個念頭:死,解脫一切!

  工作組三天后得到的匯報是:李永舒堅決否認奸污之事,拒不寫交待,拒不在擬好的“交待”材料上按手印,幾名“受害”小學生的口供也其說不一。隨后,李永舒被釋放回家。

  暑假,全縣教師集中到縣城學習,李永舒在學習班上被當眾宣布隔離審查。兩個月前的情景重現(xiàn),輪番逼問,不準休息。一天深夜,李永舒乘人不備逃出門外,胡亂尋到一處水塘縱身跳下,想盡快了結生命。不料那水塘水淺,聞聲追來的人把濕漉漉的他揪上塘堤押回。李永舒被認為是畏罪潛逃和畏罪自殺未遂。于是,這個“拒不坦白、態(tài)度惡劣”的人被“從嚴”送進公安機關。

  從1975年7月26日到1977年7月,李永舒在西充縣公安局拘審的兩年中因拒不認罪,被押上看守所批判大會的會場上點名示眾,給予加大勞動強度的懲罰。同年7月18日,李永舒脖子上掛著寫有“強奸犯”罪名的大牌子,又被押上公社舉行的現(xiàn)場公判大會的臺上,在眾目睽睽之下被宣判犯了強奸罪,入獄服刑10年。這一切,是李永舒萬萬沒有想到的。

  冤不死就要說清楚

  命運,顛倒了光明和黑暗———原來是領導委以重任的組織培養(yǎng)對象,現(xiàn)在變成了“披著教師外衣的強奸犯”;陽光明媚的校舍課堂,轉換為高墻鐵網(wǎng)的牢獄;書聲朗朗的教室,轉換為沉默的囚室。妻子忍受著人們不明真相的白眼和斥責,直到丈夫判刑入獄后無奈地攜兒女離他而去,改嫁他鄉(xiāng)。

  年輕氣盛的李永舒橫下一條心,入獄后天天喊冤,月月寫申訴,他為每份申訴編了序號,要為申冤留下每一個清晰的腳印。

  持續(xù)不懈的申訴,使西充縣人民法院于1978年3月18日、1979年10月12日、1981年4月30日和1982年12月12日分別對李永舒作出復審結論的回應。盡管每次復審結論在內容文字上沒有多少改變,但法院在1982年將1977年對李永舒服刑10年的刑事判決改判為8年。

  1983年7月18日,羈押在四川雅安苗溪茶場的李永舒刑滿獲釋。記得茶場領導在他離開時給了他60元的路費,以助他返回遠在數(shù)百公里之外的扶君村。記得坐了兩天的長途車才回到李家溝———他出生的地方;記得進村環(huán)顧,鄉(xiāng)親們躲躲閃閃的眼神已顯得與他格外陌生;記得站在垮塌破爛、熟悉又陌生的半間老房前,耳畔幻聽到昔日妻子兒女的歡笑聲,一股錐心的酸楚剎那襲遍全身,他絕望地想到死。死了,誰替自己申冤呢?

  就在李永舒獲釋時,西充縣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已宣告解體,生產(chǎn)隊改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農村居民組,村中實行包產(chǎn)到戶,征購、農稅、集體提留隨同土地一并落實到戶。而李永舒入獄時被開除公職,注銷城鎮(zhèn)戶口。服刑8年剛剛出獄,沒趕上包產(chǎn)到戶,他既沒房產(chǎn)也沒土地。這時,他心里惟有一個強烈念頭:“冤不死,我就要說清楚!”

  人家還叫他“李老師”

  扶君村距西充縣城15公里,西充縣距南充市36公里,南充市距省城成都市309公里。從村里向鄉(xiāng)里,從鄉(xiāng)里向縣城,從縣城向南充,從南充向成都,一個身材不高、面容憔悴、衣衫襤褸的人,風里雨里背著裝有申訴材料的布兜,疲憊地走在泥濘的山路上,走在平坦的柏油公路上。出獄12年里,李永舒就這樣一次次上路,常常是一天只吃一頓干糧,困乏了就尋個橋洞或草垛倒頭睡下,有點精神和力氣就支撐著行進。

  這些年,他找各級公安、法院、政府、人大、政協(xié)、教委、信訪部門,各個門檻都快踏爛了。不管人家是熱臉還是冷臉,不管自己被人當成無賴怎樣厭惡喝斥,他都咬牙咽下辛酸的淚水,不懈怠地奔走在希望、失望、再希望、再失望的申訴路途中。

  李永舒不知道,他被關押后,多達117名的村民、小學師生、鄉(xiāng)村干部一次次聯(lián)名向有關部門作證,擺出事實,不相信李永舒會犯罪。可貴的是,在此后二十多年里,這些人堅持不懈地一次次為李永舒作證,他們認為李永舒是蒙冤入獄的。

  李永舒出獄多年后得知:被誣告受奸污的7名小學生,當時無一例外地堅決否認了檢舉信里所說的事情。這些時齡僅十一二歲的小女孩們無端受辱,向家長哭訴了自己的委屈,而下鄉(xiāng)工作組竟在所謂的案發(fā)兩年后,將仍未成年的女學生交給“群眾專案組”逼問口供,使她們在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恐嚇。

  1987年開始,西充縣廣開渠道,文教局籌資近千萬元興辦學校、新建校舍、改造危房,以加快實現(xiàn)全縣九年義務教育的部署。此時,趙家灣村民借著全縣大辦教育的浪潮,強烈呼吁讓李永舒回趙家灣小學代課。在鄉(xiāng)村干部的支持下,李永舒結束飄泊,落腳趙家灣。

  重回趙家灣,乍聽人家稱呼他“老師”二字時,李永舒熱淚噴涌,不勝唏噓。十多年了,“老師”這個稱呼實在太陌生,但此時在他耳畔卻神圣無比。他愿意把村民們對他這樣的稱呼看成是對他人品的肯定;看成是人們相信他沒做過任何玷污人民教師神圣稱號的事情。

  此時,申訴仍沒有一點希望。盡管西充縣人民法院于1987年6月24日再次對李永舒的申訴作出復審結論通知;盡管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復查案情后于1989年7月6日作出了復查通知,但這兩次復查的結論與前四次的結論一樣,沒有改變。

  走進趙家灣小學那熟悉的校園、熟悉的教室,為孩子們上著第一堂課,14年的辛酸一下涌上心頭,李永舒嗓音有些顫抖,眼眶有些濕潤,捏著粉筆的手指有些不聽使喚……1991年,經(jīng)縣教委同意,李永舒成為趙家灣小學的正式代課教師,每月由鄉(xiāng)里支付200元代課工資。

  總有人親熱地招呼“李老師”去吃飯。端一碗紅苕粥,端一碗熱騰騰的煮蛋,趕上啥吃啥,誰家殺豬宰羊時也不忘喊上“李老師”沾沾葷,“轉轉飯”在全村人家里輪了一圈又一圈。純樸的村民對李老師熱情依舊,笑臉依舊,連扯帶拽地請了又請,流浪的凄楚在李永舒心里一點點融化。

  冤案雖未平反,但他在趙家灣百姓眼里是受陷害入獄的,他從來就是一個敬業(yè)勤勉、執(zhí)教有方的好教師。

  我有良心,還我清白

  趙慧(化名),即判決書中提到的女學生趙某,在1973年第一封控告李永舒奸污女學生的檢舉信里,不僅屬有她的名字,還按有手印。當年她不過是一個12歲的小女孩。由于檢舉7名女學生被李永舒強奸,她得罪了同學及他們家長,背上了誣告同學、被李老師奸污的惡名不敢去學校上課,心靈遭受到極大摧殘。

  十幾年時光過去,已經(jīng)成年的趙慧早已結婚嫁人、生育兒女,本該淡忘了早年那件極不愉快的往事。1987年,她得知以她名義的檢舉信從1973年、1974年、1975年、1976年到1977年不斷遞交給有關部門,尤其是在1975年以后的多次檢舉信及所謂的調查材料中,有人卑鄙地假借她口述及姓名,杜撰出她被李永舒強奸的情節(jié);又得知法院在她根本不曉得檢舉內容也從未找她核實的情況下,竟然在刑事判決書中確認了所謂她檢舉李永舒對自己的奸污。所有這一切,令已屆中年的趙慧眼前不時地一陣陣發(fā)黑……

  她的精神受到極大刺激,患了神經(jīng)分裂癥,病情在幾年里時好時壞,漸趨嚴重,于1991年含冤病故,身后留下一對兒女。趙慧生前曾悲憤交加地寫下申訴書,那幾頁浸透血淚的紙張,承載了她留在世上最后的書證文字:

  “……李永舒調走后,某老師把我叫到他的寢室去蓋減免學費的章,他拿了寫好字的幾篇紙,指著下面的名字叫我蓋箕斗(手印)。當時我才12歲,對老師十分相信,對紙上寫的什么我根本沒看,我也確實認不得檢舉是誰寫的,寫了些什么,我確實根本不知道,不信請查筆跡……以前向法院申訴中我也多次說過,如長期無人為我申冤,我只好含冤離開人間!我知我病有反復,如我申訴喊冤不行,希丈夫拿著我寫的材料繼續(xù)申訴。如辦案人早就實事求是調查了我,這件冤案也不會拖到今天,我也不會氣病。希望上級清官一定為我平反恢復名譽,還我清白。我有良心,我應該實事求是,李永舒是無罪的。(趙慧親筆)”

  只要自己脫身

  趙佩玲(化名),即判決書中提到的女學生趙某某。案卷中有一份由趙佩玲于1977年3月親筆寫下的交待,里面詳細描述了她被李永舒奸污的過程,最后簽有她的名字并按有手印。恰恰在這里,隱藏著一段刑訊逼供的冤外冤。

  1975年,趙佩玲與其他6名女學生因在檢舉信中被點了名,受到“專案人員”兇神惡煞的威嚇性逼問,當時她十三四歲,事情似乎就此過去。然而,1976年下半年,趙佩玲陪同母親去南充市看病,同行的一個同村男人在旅舍內強奸了趙佩玲。后服務員報警,公安人員當場抓住犯罪嫌疑人,本是受害者的趙佩玲也被關進看守所。意外的是,公安人員讓她交待歹徒對她強奸的經(jīng)過后,竟還強迫她交待李永舒對她的“強奸”。趙佩玲這樣回憶道:

  “……公安人員威脅說,看來不整你是不說的!說完就把我手腳捆吊起來,又是拳打又是腳踢,還扯我頭發(fā)。不一會兒,我口鼻出血就昏死過去了。送到西充看守所,白天把我當壞人強行押著干活,晚上同樣吊打逼供。西充縣看守人員同樣威嚇我說:你如不承認李強奸是事實的話,我們就把你弄去到處游街,最后判你去勞改。那時,我橫心一想,我已受盡了多次拷打逼供刑訊折磨,顧不了許多了,只要我自己能脫虎口,哪管他李永舒冤不冤。于是,只好照他們的意思亂編造李永舒強奸了我的故事。材料一到他們手,反而把我放了。”

  走出看守所后,趙佩玲同父母多次找到有關部門口頭申訴并寫出申訴書呈交。趙佩玲蒙受不白之冤后被父母遠嫁他鄉(xiāng),斷絕與娘家關系,二十多年她一直想探望卻不敢回來。出嫁后,她的母親和兩個哥哥先后去世。多年以后,為李永舒申訴做代理人的律師和法律工作者找到趙佩玲取證,她在回憶時痛苦不堪。

  百分之百是冤案

  1995年秋天,距多扶鄉(xiāng)政府不遠處的多扶法律服務所門外,走來一個咨詢求助的人。所長鮮德倫打量著眼前這位衣衫破舊、挽著褲腳、滿臉憂愁、背了一口袋申訴材料的人,以為他是個地道的農民。他說他叫李永舒……

  在三個多小時的陳述中,走投無路的李永舒痛哭流涕,鮮所長聽得心酸落淚。這樁案件發(fā)生年頭那么早,其間周折那么復雜,法院已有6次明確的復查結論,但依照李永舒所說的情況分析,案情平反有60%的希望。鮮所長將李永舒案向縣司法局領導作了匯報,領導同意多扶法律服務所為李永舒提供申訴代理,適當減免費用,由律師張祖義、左國民,法律工作者鮮德倫、文永強組成法律申訴援助組。

  援助組兵分兩路,按照李永舒提供的六十多個證人、知情人名單一一尋找。除西充本地外,這些人員分布在相鄰多個縣市的城鎮(zhèn)和農村里,由于單位變更、住址變更、戶口變更,有的證人南下打工,有的死亡,援助組費盡周折,歷時大半年時間才完成了對42名證人和知情人的調查取證,他們發(fā)現(xiàn)案中存在著二十多處法律疑點。

  1996年,省高級法院正式立案復查審理李永舒案。此后,作為李永舒申訴代理人的鮮德倫五赴成都,一次次送辯護詞并補充證據(jù)。

  1998年8月26日,省高級法院函示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復查,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疑點甚多”,將李永舒案發(fā)回南充重審。

  接案8年來,鮮德倫和援助組的同志們心中惦記的是:盡早為李永舒平反,洗清冤情!而對于法院來說,必須有100%的把握確認錯判才能改判。南充中院在反復審理核查4年后,于2002年12月17日對李永舒案下達了再審決定書,立案重新審理。

  2003年2月20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西充縣人民法院于1977年7月18日認定李永舒奸污女學生服刑10年的刑事判決;撤銷西充縣人民法院1982年對此案復查改判李永舒服刑8年的刑事判決;宣告李永舒無罪。

  讓我們共同分享

  李永舒獲平反的消息不脛而走,迅速傳遍趙家灣,登門祝賀的人每天擠滿了李永舒窄小的家。老百姓感慨地說:“省高院、市中院的人不是瞎子,他們法律條文比我們明白得多,他們敢平反,就說明確確實實是個冤案,還是黨的政策光明。李永舒,你落難落滿啦!”

  2003年春節(jié)期間,在廣東打工多年、相隔二十多年未通音訊的兒女,剛剛與生身父親李永舒互通了祝好的電話。李永舒在拿到判決書當天,撥通了兒子、女兒的電話,嗓音顫抖地說:“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父親正式平反了!痹捯魟偮,沉靜片刻,悲傷的哭聲跨越千里山山水水,震響在電話里,幾十分鐘里誰也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已作了父母的兄妹倆抽泣地說:“爸爸,他們冤枉了你,這些年全靠張阿姨照顧你,我們感謝她!過幾天我們帶著孩子回家探望你們。”

  張瓊堯,1987年成為李永舒的生活伴侶,年紀稍長李永舒。平反判決書拿到后,她說自己眼睛都哭爛了。這位昔日生產(chǎn)大隊的婦女主任,想起陪李永舒沒日沒夜地寫申訴材料,陪李永舒去成都、去南充上訪;想起已經(jīng)當了奶奶的她,為購買寫材料所需的筆墨和紙張、為湊足四處上訪的車費和吃用開銷,不顧體弱年高拼命修路、割稻子、挖藥、挑糞,起早貪黑為掙得微薄的一點點收入去申訴……她,淚落如雨。

  2003年3月21日,李永舒雙手擎著大紅錦旗走向西充縣司法局,旗上寫著兩行閃光的燙金大字:“遭誣陷判刑十年含冤卅載,司法局為民申冤終獲平反”。他身后跟著張瓊堯和張瓊堯的兒女,以及數(shù)百名群眾。李永舒在司法局將錦旗鄭重地交到局長羅紅駿手中時,他身后的鼓樂、鞭炮及人們的掌聲熱烈地響起……

  3月25日晚,在扶君村趙家灣小學教師例會上,校長向全體教職員工宣讀縣教委為李永舒下達的平反文件,坐有四十多人的大教室里長時間爆發(fā)出雷鳴般的掌聲。了解李永舒冤情的教師們百感交集,眼里滾動著淚水,為李永舒、也為教師的整體名譽感到揚眉吐氣。消息迅速在全縣5200名教育工作者中傳開,許多人夜不能寐,有人擔心李永舒此刻承受不起這從天而降的巨大喜悅,暗暗嘆道:“讓我們?yōu)橹卜窒戆!?/p>

  西充縣有線電視臺在3月31日至4月2日連續(xù)三天的早、中、晚時段里,反復播放有關李永舒平反的專題片,全縣電視觀眾為此感動流淚,奔走相告。很多人打電話向縣司法局、多扶法律服務所詢問辦案經(jīng)過,祝賀他們?yōu)槿罕娹k了件好事。

  “就想再教幾年書”

  2003年4月4日,記者專程趕到距北京兩千三百多公里的西充縣采訪李永舒,恰巧遇到他與張瓊堯向多扶法律服務所獻錦旗。精神煥發(fā)的李永舒說:“我身體很好,沒有任何毛病,可以再干幾年。我已經(jīng)給縣教委寫了恢復工作的申請書,他們正在研究。”

  隨李永舒前往趙家灣小學,記者在一間教室里目睹了他給學生們上語文課。漂亮的板書,富有音律節(jié)奏的拼音領讀,十幾名小學生高亢的童聲起起伏伏地穿越窗欞,飄散在初春綠綠的山野竹林中。

  趙家灣村民告訴記者,李老師的代課工資早在2001年就從每月200元調到300元,但由于鄉(xiāng)財政困難,李老師自2001年以來沒拿到一分錢,但他依然滿腔熱情地按時授課。他帶的班級多次在全區(qū)統(tǒng)考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績,許多外村人慕名想把孩子往這里送。

  記者問李永舒為什么放棄了國家賠償?shù)囊螅f:“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我知道縣財政困難,真要國家賠幾十萬,實際上也解決不了。我這輩子損失了太多的年華,趁現(xiàn)在身體還好,就想再教幾年書,這是我最大的心愿。”

  (文章原載于《法制日報》,作者:杜萌,文章原標題為《三十年還個清白的李永舒》)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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