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1日電 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有關部門昨天透露,三位青年法學博士以公民名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的對《收容遣送辦法》進行法律審查的建議書,全國人大有關部門已經收悉,并且按照《立法法》相關規(guī)定,正在辦理當中。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建議書提交人是三位今年同為30歲的法學博士,他們是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的俞江、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的滕彪、北京郵電大學文法學院的許志永,三人都是去年7月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學院。廣州孫志剛案件的發(fā)生,直接引發(fā)了他們對我國《收容遣送辦法》的法律思考。
他們認為,《收容遣送辦法》作為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中有關限制人身自由的內容,與中國現(xiàn)行《憲法》以及有關法律相抵觸,屬于《立法法》中規(guī)定的“超越權限的”和“下位法違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規(guī),應該予以改變或撤銷。為此,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
三位普通公民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法律審查建議書的舉動,引起了立法機關及有關法律專家學者的極大關注。
有專家稱,和一般的公民向人大常委會提出制定、修改法律的建議不同,這份公民建議書非同尋常之處在于,是公民依照《立法法》規(guī)定,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對有關法規(guī)進行違憲審查的舉動。這份薄薄的公民建議書,首次以民間的形式啟動了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違憲審查權的程序。
憲法學專家認為,三位法學博士的舉動為建立中國違憲審查機制提出了新課題。專家們指出,由于社會和法制的發(fā)展,憲法實施問題非常迫切地擺到我們面前。推進憲法在社會生活中的實施應成為實現(xiàn)憲政的現(xiàn)實要求。(崔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