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興市平湖坊間流傳著一件事:有位外來打工的單身父親,春節(jié)期間妻子拋夫棄子跑了,他自己收入不高,覺得兒子是“累贅”,竟想出價4萬元把4歲的兒子賣給他人。昨天,記者到平湖就此事進行了調(diào)查。
欲將兒子賣掉的男子姓陳,今年26歲,貴州人,到平湖打工已有些年頭。今年春節(jié),陳某的妻子扔下丈夫和兒子消失了。獨立撫養(yǎng)兒子還要上班掙錢的陳某,他感覺兒子是個“累贅”,與其讓兒子和自己一起受苦,還不如把他“送”給別人撫養(yǎng)。但因為撫養(yǎng)兒子,自己也投入了不少心血,總要收回點“成本費”。陳某向廠里的同事說,誰要肯出4萬元,他愿意“轉讓”兒子。
據(jù)聞,當?shù)剡真有幾對不能生育的夫婦上門去買,不過因為價格問題,一時還沒有談攏的。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嘉興市某律師事務所的張姓律師。他表示,陳某有工作能力,雖然收入低,但尚有能力撫養(yǎng)兒子,他這種因嫌兒子是個累贅而“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屬于遺棄罪。而且如果陳某真的把兒子賣掉了,那就更嚴重了,屬于拐賣人口,按照相關法律,是要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還要處罰金,此外,不但陳某要受法律的制裁,買方也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昨天,記者將張律師的話轉述給了陳某,陳某在得知自己“賣”兒子的行為屬非法以后,他告訴記者,因為自己文化程度低,他的確不懂這方面的法律,現(xiàn)在他知道了,以后就是自己苦點,也會把這個孩子養(yǎng)大,再也不賣了。(通訊員 河風 駐嘉興記者 竺軍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