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76歲的老伴近年來多次離家出走,且至今下落不明,已80歲高齡的王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近日,(北京)豐臺法院一審判決雙方離婚。
王先生稱,他和張女士于1991年登記結婚,雙方均是再婚。婚后初期他們感情尚可,但隨著接觸的增加,雙方的矛盾逐漸暴露,性格迥異,志趣不投,沒有共同語言,不能相互理解和溝通,經(jīng)常因家庭瑣事發(fā)生糾紛。
王先生說:“近年來,她多次玩失蹤,每次我都是從派出所或收容機構將她找回!
去年2月1日,張女士再次不打招呼就離家出走,之后再沒有回家,也沒有任何聯(lián)系。王先生向派出所報案,次日又在報社刊登尋人啟事。但至今,張女士仍然下落不明。王先生認為,他與張女士之間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因此起訴要求離婚。
據(jù)悉,法院受理此案后,向張女士公告送達了起訴書和開庭傳票,但張女士沒有與法院聯(lián)系,也未到庭答辯。
豐臺法院審理后認為,張女士經(jīng)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應訴,視為其放棄了答辯和質(zhì)證的權利,法院依法缺席審判。王先生和張女士均是再婚,現(xiàn)在張女士已離家一年有余,至今仍下落不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因此,對王先生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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