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在增城打工單身男女,偶遇之后準備發(fā)生一夜情,在關(guān)鍵時刻,男子卻提前“鳴鑼收工”,女方不爽嘲笑對方是“窩囊廢”,給自己惹來殺身之禍。記者昨日獲悉,犯下殺人和盜竊兩罪名的貴州男子李某紅被法院認定為激憤殺人,從輕量刑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一夜情不爽引發(fā)命案
據(jù)案情,29歲的男子李某紅是貴州省遵義市人,案發(fā)前在廣州增城一工廠打工。今年1月2日晚上10點,閑來無聊的李某紅到增城新塘鎮(zhèn)夏埔市場玩,遇見了剛與男友分手的19歲少女江某,兩人搭話后開始聊開。隨后,李某紅問江某的住處,江某便說出自己在附近的出租屋地址。
凌晨2時許,兩人分開不久李某紅就找到江某的住處,敲開房門后,李某紅坐在江某的床邊,江某也沒說什么,就在床上躺下,李某順勢就趴在江某的身上親對方的臉。就在雙方準備“步入正題”時,李某紅卻提前敗下陣來,從而導致這宗命案的發(fā)生。
據(jù)檢察院指控,就是因為李某紅的早泄,遭至江某的譏諷,羞怒不已的他雙手猛掐對方的脖子,一直到江某臉色發(fā)青不再掙扎才松手,導致其窒息而死。
李某紅事后對警方交代,因為江某辱罵他是“性無能”、“窩囊廢”,他情緒激動下才痛下殺手。在殺人之后,他還將江某的手機、錢包等物拿走。
法院從輕量刑判死緩
1月4日傍晚,前來收租的房東敲門不見回應后,用備用鑰匙打開江某的房門,發(fā)現(xiàn)江某死亡后隨即報警。同月12日,增城警方在當?shù)匾患蚁雌瘡S將李某紅抓獲。
今年6月份,該案在廣州中院公開審理。經(jīng)審理后法院認為,李某紅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按其罪行,應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但鑒于其屬于激憤殺人,又坦白認罪,法院決定從輕量刑,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并賠償死者家屬13萬多元。(記者 李朝濤 實習生 莫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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