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辱救助站五年之后
一位五年前因在救助站受辱而精神失常的女人,曾得過到多媒體的關注。但五年過去了,訴訟的路來而復往,公正的判決至今未臨。
今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反復強調要“司法為民”,要各級法院 “下大力氣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案件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問題……下大力氣解決事關人民群眾利益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
面對這樣的案例,基層法院有必要慎思篤行,真正從每一例個案的審判上,落實最高法院的“司法為民”宗旨。
45歲的薛寶玲被丈夫雙手捆綁著來到北京。因為精神病,薛寶玲被拒絕登上火車,兩人從陜西一路搭汽車而來,走走停停,七天后“挪”到北京。2003年,薛寶玲在南寧救助站接受救助期間遭保安猥褻后精神失常。經報道后,此事曾一度扭轉。
但5年時光,除了得到過法院判決的1000元賠償外,他們一無所獲。5年時光,因為無力接受系統(tǒng)治療,顛沛流離中,薛寶玲從抑郁狀態(tài)最終成了一個被鑒定為“智力為零”的精神病人。
被傷害成精神病,只得千元賠償
2003年9月,薛寶玲隨丈夫王建國來廣西打工,途中錢包被盜,兩人無奈前往南寧市救助站尋求幫助。入住第五日深夜,一位名為馬興發(fā)的保安先后三次進入薛寶鈴宿舍當眾對其進行長時間凌辱。
突如其來的施暴導致薛寶玲下身出血,身體多處受傷,精神受到嚴重刺激。悲憤中的王建國決定報案,被救助站領導想方設法降伏,兩人最后被簡單安撫后送回老家。
然而返鄉(xiāng)一個月后,薛寶玲開始出現(xiàn)明顯的精神異常。很多個晚上王建國會被薛寶玲的尖叫驚醒,她會突然指著門說,“有人!”王建國決定帶妻子再返南寧,要求救助站安排精神治療。
救助站最初拒絕了他們的要求,在新華社發(fā)出報道后,事情發(fā)生扭轉,醫(yī)院決定接收薛寶玲,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龍泉醫(yī)院作出精神病鑒定,認定薛寶玲心理狀態(tài)重度異常,而且與被猥褻有直接因果關系。然而不到一個月,因救助站停止支付醫(yī)療費,醫(yī)院被迫要求薛寶玲出院。
王建國再次前往南寧民政局上訪,并向該局局長下跪。這位局長在無法勸說王建國離開的情況下,叫來警察。正是這一場面的出現(xiàn),導致薛寶玲精神徹底崩潰,她從此只會說一句——“我沒有犯法”,驚恐交加的瘋癲模樣成為人們眼中的“瘋子”。
在援助律師的幫助下,王建國決定起訴南寧市民政局、南寧市救助站和肇事保安所在的保安公司。由于低估了薛寶玲的病情,他們僅僅提出14600元的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法院拒絕立案。2004年3月,王建國前往最高人民法院上訪后,南寧新城區(qū)法院決定立案。
一個月后,王建國請的律師獲知肇事保安因猥褻罪被判三年,因未被法院告知開庭,因此失去了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機會。
2004年5月,新城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預付薛寶玲醫(yī)療費1000元,其中南寧救助站承擔800元,南寧保安服務總公司承擔200元。所謂預付,該案主審法官王志堅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就是先付1000元,如果薛寶玲在繼續(xù)治療過程中費用超出這一數目,可以再提起訴訟索要。
這位法官還進一步解釋,此判決和薛是不是精神病沒有關系。因為原告沒有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提供患有精神病的依據。
面對這個千元賠償,王建國不知所措。但又無法改變,如果上訴就要提供薛寶玲的精神病鑒定,如此上訴才有意義,但他沒有錢鑒定。
一個偶然機會,中國政法大學數位師生義務幫助來京上訪的王建國和薛寶玲代理上訴。他們的上訴意見認為,作為救助站的主管單位,南寧民政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理應承擔共同侵權連帶賠償責任;預付的1000元醫(yī)療費用數額過低,根本不足以支持實際的醫(yī)療費用。上訴提出了10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請求。
王建國和律師按規(guī)定時限遞交上訴狀后不久,法院卻以他們逾期未交納上訴費用視為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動生效。一番上訴全部化為烏有。
靠微薄捐助和借債,這對夫婦維持著最簡單的生存。王建國一邊竭力保證薛寶玲的藥物治療,一邊準備再來把官司打下去。在薛寶玲受辱三年之后,上訴不遂的王建國被迫再回起點,重新起訴。他并未預見到這將是一次更加漫長的精神折磨,為此一點點喪失的是薛寶玲日益衰竭的生命和他對法律僅存的希望。
2006年6月,作為原告的薛寶玲再次起訴,提出共計73萬元的人身損害賠償請求。然而直至今日,這樁重新起訴的賠償案至今沒有開庭。
兩年當中,法院四次因故推遲開庭時間。
從事發(fā)至2007年4年間,薛寶玲進行的同級別司法、醫(yī)學鑒定已達四次。四次鑒定報告清晰無誤地記錄了薛寶玲因貽誤治療,一步一步“瘋掉”的過程。
對四次分別來自南寧、北京、西安、河南的省級醫(yī)院的鑒定,南寧法院方面均拒絕采信。2007年3月,在法院人員的陪同下薛寶鈴被用絲巾綁著雙手帶進位于上海的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一位鑒定專家見狀生憐,手持過往鑒定質問法院人員:鑒定很清楚,你們?yōu)槭裁催要折磨她!
這一最高級別的權威鑒定機構再次重申與過往一致的結論,薛寶玲的精神問題與2003年的強制猥褻有因果關系,同時認定她沒有民事行為能力。
鑒定塵埃落定,王建國被通知2007年10月如期開庭。然而,一如既往,在開庭前幾日,法院再次借故推遲,一下子推到了2008年3月。無可奈何,王建國和薛寶玲畏縮在西安一處偏僻住所等待來年開庭的日子。
仍然是在開庭前夕,王建國第四次接到法院的變更通知。這一次,法院突然告知,本案中止審理。王建國和律師大感震驚。法院告訴他們,因南寧市檢察院對5年前的判決結果表示不滿,認為當年判決讓保安分公司承擔20%的責任缺乏法律依據,遂向法院提出抗訴,要求再審。因舊案再審的處理結果是目前新賠償案審理的依據,法院由此裁定中止審理眼前的這個賠償案。
這個消息讓王建國近乎徹底絕望,他說,不用被法院拖死,他和薛寶玲的心已經快要死去。五年時光,訴訟的路來而復往,效率和效果全部為零。
10月16日,北京永定門,在專門接收各地申訴者的接濟管理中心,記者見到了薛寶玲和王建國。王說,這將是他最后一次來北京尋求幫助。
和4年前相比,薛寶玲胖了很多,為她治療過的醫(yī)生告訴記者,長期服用精神藥物造成浮腫,并會導致內臟重要器官衰竭。她不再說——“我沒有犯法”,而是被另外三個音節(jié)代替——“嘖嘛呀”——沒有人能破譯這是什么,司法鑒定者反復傾聽也無法辨清。
怕她夜里亂跑,王建國在薛寶玲的手腕上系著紅繩鈴鐺。她像初生嬰兒一樣躺在那里沒有感知。這位四十多歲的女人曾經是國棉五廠能干的女工,擁有一個四口之家。突然的劫難奪走了她的身心,在余下的時光里,她被陸續(xù)掏空成為一個沒有智力和感情的人,每隔五六秒,如同一種怪異的鳥,她就會冒出一句——“嘖嘛呀”——這忿忿而恐怖的聲音在提醒外界,她還活著。
10月19日,轉機似乎來臨,南寧法院人士向身在北京的王建國承諾,將盡快審理該案。但愿這一次,不會再讓他們跌入失望的深淵。(南方新聞網-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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