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來,長沙市工商局立足工商職能,重拳出擊,查處了大批違法案例。昨日,該局公布了2007年長沙工商系統(tǒng)十大打假案例。
保健品涉嫌虛假宣傳案。當事人廣州市某保健品公司在銷售某品牌減肥膠囊時,稱該膠囊有緊致皮膚、美容養(yǎng)顏等六大突破。但是在當事人提供的批準文號中,該產品僅“減肥、美容”兩項保健功能獲得國家審批,說明書上所稱其他四項性能和用途均未經(jīng)過有關部門審批。長沙市工商局接群眾舉報,經(jīng)查明認定該行為屬虛假宣傳,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2萬元的行政罰款。
銷售不合格化妝品案。當事人黃某于2006年9月20日以199元/瓶的價格,從長沙市某護膚服務部購進廣州市佳麗日用化妝品有限公司2006年9月6日生產的美時慕美白淡斑芳香精油100瓶。后以249元/瓶的價格銷售了98瓶,共計銷售金額24402元,從中獲利4900元。上述產品經(jīng)檢測為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門依法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
銷售假煙酒案。2007年2月,某消費者在當事人王某處先后購買的一批煙酒,經(jīng)法定檢測機構鑒定其中6條中華煙、6瓶五糧液、8瓶15年茅臺酒、4瓶30年茅臺酒為以假充真產品,合計金額為29028元。工商部門依法對上述以假充真的煙酒予以沒收,并處以行政罰款。
此外,還包括當事人劉某銷售不合格復合肥案,瀏陽市某加油站銷售不合格汽油案,當事人劉某侵犯某品牌洗衣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芙蓉區(qū)個體工商戶葉某銷售假冒偽劣網(wǎng)線案,長沙某公司銷售不合格螺紋鋼案,長沙市芙蓉區(qū)某加油站假冒添加汽油清凈劑案,以及發(fā)生在寧鄉(xiāng)縣的一起銷售不合格農藥案。(記者 周斌 通訊員 王群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