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經(jīng)-傳道書》第一章第九節(jié)說: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無新事。關于手機實名制的討論,也是如此。
2005-2006年間那場轟轟烈烈、呼之欲出的手機實名制運動最后不了了之。四年過去了,原信息產(chǎn)業(yè)部早已變身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手機運營商由兩家擴展到三家,中國的手機用戶翻了一番,2G進階到3G,可手機實名制仍然停留在“議事日程”上。
筆者希望,它能永遠停留在“議事日程”上——否則當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推行之后,發(fā)現(xiàn)根本無法遏制手機黃毒和短信詐騙,那該讓“磚家”們多么顏面掃地、令主事者情何以堪!
所謂的手機實名制,和劣質(zhì)防盜門一樣,只能防君子而根本防不住小人。一些證券營業(yè)所可以去偏遠地區(qū)買死人身份證用來開戶從而操縱股票。同樣的,手機黃毒分子更是只需投資一些不值錢的小玩意兒,就能從各種居民小區(qū)搜集到無數(shù)貪小便宜的老爺爺老奶奶們的身份證復印件。更何況,從幾億張尚未進行過實名認證的存量手機卡中截留下極小比例的手機卡,就足以開展他們的非法生意了。
在無本萬利的巨大誘惑面前,區(qū)區(qū)手機實名制的螳螂臂,根本擋不住犯罪分子的黃毒與詐騙大車。
手機實名制的威力,是可以預見的微弱;手機實名制的潛在風險,卻實實在在的威脅著消費者。通信市場越發(fā)達,運營商及其分銷渠道就越錯綜復雜、難以管控。誰來負責用戶信息的保密性?姓名+年齡+戶籍地址+手機號碼:多么完整而寶貴的數(shù)據(jù)庫營銷資源;身份證復印件,多少非法行為因你而生。手機實名制非但無法遏制黃毒與詐騙,反而將催生出另一個潛在的犯罪市場。
所以,北京奧運會都結束了,新中國成立都60周年了,眼看2010年上海世博會都快開幕了,而手機實名制還沒得以實行,可見運營商特殊的管理和營銷體制決定了不具備其實踐的外部條件。
再者,在信息通信偵查技術已然十分先進、政府部門有條件也有能力去對各類新技術條件下的違法活動進行監(jiān)管的背景下,相關部門再推手機實名制,是否也有轉嫁政府本應承擔的監(jiān)管職責與管理成本之嫌呢?無辜的消費者為何又要冒著隱私被侵犯的危險替政府承擔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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