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作家棉棉狀告谷歌侵權案將進行第一次開庭。此前,繼國家版權局明確表示支持中國作家依據法律和事實進行維權之后,中國作家協(xié)會也發(fā)表公開信表示支持。
這是“谷歌侵權”事件發(fā)生之后,國內著作權人第一次與谷歌公司對簿公堂。不管結果如何,事件本身已經體現出國內各界對知識產權的充分尊重,以及不放棄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的意識。反觀谷歌方面,從最初的不承認、狡辯,到后來提出每人每本60美元的“和解”方案,到作家棉棉放出維權風聲之后,谷歌進行的證據銷毀,我們沒有從谷歌身上看到對中國知識產權的絲毫尊重,而是一個“商人”在利益面前的貪婪嘴臉。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我們也相信在法律面前一切真相都將呈現。問題是,在此事件中,谷歌不僅僅是一個公司,而是象征了一種文化符號,作家棉棉也不僅代表著個人,而是代表了中國作家這一群體?梢哉f,事件本身帶給我們的思考要比結果更加重要。
首先,我們如何維護自己的知識產權。縱觀近代歷史,專利制度、著作權制度對社會進步發(fā)揮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自1623年英國在知識產權領域誕生了世界第一部現代意義的專利法以后,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極大地推動了西方國家生產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提高,這也是它們成為發(fā)達經濟體的重要原因之一。反觀國內,我們雖然已基本建立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較為完備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但在法律維權意識、具體執(zhí)行落實等環(huán)節(jié)還有一定差距,這也是“谷歌侵權門”事件能夠發(fā)生的原因之一。
其次,國內著作權人如何適應圖書數字化時代的到來。網絡世界為作品的傳播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空間,與此同時,個人維權變得更加困難、成本也更高。顯然,此事的解決不能光靠個體行為,而是應當由政府主管部門牽頭,對數字出版的整個鏈條進行梳理,推動國家統(tǒng)一數字資源平臺的建設。我們不希望再看到像傳統(tǒng)出版業(yè)那樣,盜版書滿天飛的事情在網絡世界里不斷上演了。
最后,中國作家應當主動“走出去”,學會與國際傳媒業(yè)打交道。在全球化時代,文化侵權事件只會越來越多,與其退避三舍,不如主動迎上。中國不乏好的作家,也不乏好的文學作品,所欠缺的只是走上國際舞臺的經驗。我們只有不斷地擴大自己的文化影響力,提升中國著作權人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在與國際傳媒巨頭的博弈過程中才能加重自己的砝碼,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任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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