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正面向社會征集天翼空間精品應用;中國移動“MM”近期進行了改版,增加了全新的編輯推薦以及用戶評測模塊?梢,運營商在手機應用方面展開激烈角逐
手機應用近來越來越受到運營商的重視,國內三大運營商紛紛發(fā)展自己的手機應用商店。近期中國移動“MM”進行了改版,增加了全新的編輯推薦以及用戶評測模塊。中國電信正面向社會征集天翼空間精品應用。手機應用暗戰(zhàn)悄然升級。在運營商眼里傳統(tǒng)的業(yè)務模式似乎已不太適宜未來通信行業(yè)的發(fā)展,內容與應用為王的3G時代已經來臨,運營商向客戶不僅局限于提供通信服務,還應加大內容服務的發(fā)展力度。
三大運營商力推手機應用商店
中國移動的手機應用商城起步較早,2009年8月就已推出“MM”,而近期聯手諾基亞推出了MM-Ovi商店,增加了地圖和音樂服務等。中國移動的“MM”商城是世界上首個由運營商主導的軟件商店,但是由于在經驗方面的匱乏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移動的“MM”商城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其主要的原因集中在優(yōu)秀軟件較少,用戶的互動不夠充分,以及軟件類型過于龐大等等。
相比中國移動,中國電信手機應用起步稍晚,從去年9月天翼空間應用商城測試上線,到今年正式運營,天翼空間中的應用產品一直處于免費下載、免費使用的“全免費”階段。天翼空間全站所有應用有1143款,其中主題類336款、工具類191款、閱讀類438款、娛樂類67款、游戲類111款。中國電信實行了天翼空間開放資源的策略,將一些能力開發(fā)的資源放在網上,并處于開發(fā)的狀態(tài),開發(fā)者可以根據各自的情況申請使用。其分別針對企業(yè)開發(fā)者和個人開發(fā)者的能力開發(fā)平臺和應用工廠。天翼空間也正在計劃將電信級的虛擬主機等一些硬件設備免費提供給開發(fā)者使用,借此降低開發(fā)者的開發(fā)成本。不僅如此,天翼空間對開發(fā)者給予相應的開發(fā)補助,以求趕超競爭對手。
而中國聯通在手機應用方面起步最晚,但發(fā)展速度很快。近期聯通曝光了測試頁面,顯示其手機應用商城分為主題應用、應用軟件、系統(tǒng)工具、網絡通信、詞典查詢、影音媒體、游戲娛樂、日常應用等,支持Symbian、Android、 JAVA、Windows Mobile、Linux、Widget等多種手機操作系統(tǒng)。中國聯通在手機應用商城上采取了齊頭并進的策略,主要借助外力,一方面自主建設獨立于蘋果AppStore的“沃商城”,另一方面直接引入了蘋果的AppStore。
手機應用順市發(fā)展
3G時代手機應用是移動互聯網發(fā)展的必然產物,從通信發(fā)展趨勢來看,語音消費正在逐漸飽和,這是運營商面臨的共同挑戰(zhàn)。語音收入在絕對量上仍然是運營商最大的收入來源,數據業(yè)務雖然增長很快,畢竟不是主流。或者可以說,誰先找到激發(fā)用戶興趣的數據和增值業(yè)務應用,誰就將在3G競爭中占據優(yōu)勢,這種優(yōu)勢將遠超過用戶量和網絡質量的差異。
因此手機應用服務成了三大運營商逐鹿的競技場。據預計,未來3年內全球移動應用市場的總值將上升至175億美元,手機應用的下載量將從2009年的略高于7億次上升至2010年的近80億次。蘋果的AppStore已經擁有超過15萬款應用,下載量近期則超過30億次。
中國是全球手機用戶最多的國家,手機應用隨著3G的發(fā)展在國內剛剛起步,2010年中國移動手機閱讀業(yè)務上線,中國電信、聯通加大3G補貼,近日三大運營商又相繼完善手機應用商店,種種舉措表明3G競爭逐漸加劇。
差異化模式成制勝關鍵
分析人士表示,從目前各大運營商的表現來看,建設應用程序商店仍然只處于模仿、學習和摸索階段,同質化現象嚴重。在內容類別上基本包括游戲、影音娛樂、地圖等。在創(chuàng)建方式與運營模式上,三家運營商雖然略有區(qū)別,但在本質上其目的還是一樣,主要是想通過移動應用商店擴大其對最終消費者的吸引力。對于實力相對較弱的運營商來說,要在競爭中后來居上,差異化才是首選。
這一點中國電信早已有深刻的認識,在天翼空間開發(fā)過程中就定位于對包括中國電信用戶在內的所有手機用戶開放,并且不論用戶的接入方式是電腦還是IPTV都能使用電信的手機應用服務。并且正在探討類似合作,以支持linux、Web OS及Symbian。
此外,面對移動“MM”商店有先發(fā)優(yōu)勢以及軟件的發(fā)布、下載和計費系統(tǒng)較為完善的特點,中電信別出心裁在5月中旬啟動了精品應用征集,以獲取更多的資源。相比中國移動的“大包干”,以及中國聯通的完全借力“外援”,中國電信則采用“合作共贏”的模式,由中國電信負責門戶的建設和運營,第三方公司負責產品平臺的建設和維護、產品審核等工作,后期的市場推廣和服務由中國電信、第三方平臺和應用提供者共同承擔。這些只是起步階段的探索,如何在未來進行實質性的差異競爭或許還需要運營商進行更多的思考。本報實習記者 王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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