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4日電 據(jù)馬來西亞《光華日報》報道,馬來西亞4名華裔男女因搓麻將而被控上法庭,在面對控狀表示認罪的情況下,法庭裁決4名被告每人罰款1000令吉或坐牢2個月,讓4人免去剃光頭的遭遇!
去年春節(jié)之前,有11名華裔男子因搓麻將而被警方逮捕并在春節(jié)期間慘遭剃光頭,引起社會很大的回響,相隔一年之后,再有4名華裔男女在家中搓麻將,結果被進行突檢的警察逮個正著,他們在較后被控上法庭,但4名被告相當幸運,并沒有被剃光頭!
1名男被告和3名女被告分別為首被告吳杜能(55歲)、次被告謝妙琴(41歲)、第三被告何蕾(47歲)和第四被告范春玲(38歲)(以上名字皆為譯音),他們所面對的控狀指出,在2006年1月18日,旁晚5時,在旺沙瑪珠二區(qū)的某住家中,被發(fā)現(xiàn)在公共場合聚賭,因此抵觸1953年住家公開賭博法令第6(1)條文。
4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在為被告求情時指出,4名被告皆已婚,并育有正在求學的孩子。首被告和其中2名女被告的丈夫已退休,第四被告的丈夫則為出租車司機。為了節(jié)省法庭的時間和費用,因此4名被告表示認罪,并希望法庭給予罰款的懲罰。
法庭允許4名被告每人罰款1000令吉,若無法償還罰款則以監(jiān)禁2個月代替。
據(jù)報導,去年的1月30日(大年初二)晚,11名年齡介于31歲至69歲的華裔男子正在加影的一間茶餐室打麻將,卻遭約7至8名的警察破窗進入進行突檢,隨即以聚賭為名將在場的11名男子拘捕,并帶回警察局扣留。期間,警員剃光11名男子的頭發(fā),并以每人2千令吉保釋金和1名擔保人保外。獲釋之后,11名“光頭羅漢”則以警方濫權要求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