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0日電 據意大利《歐洲華人報》報道,意大利內務部頒布新通告,自4月10日起,家庭團聚申請通過網上進行。這一過渡已經于幾周前預示過,此次正式向省督府和警察局宣布。
意大利內務部通告中寫明,“自4月10日起,將對根據移民法第29條有關家庭團聚和家人陪同的申請手續(xù)開始實施信息化辦理方式”,因此,“從該日起,將不再接受非通過新方式遞交的申請”,而“在4月10日前以原有方式遞交的申請自然繼續(xù)按照原有的程序辦理,申請者不需要重新通過英特網再次遞交申請”。
新的辦理程序完全采用了2007勞工輸入的申請辦法。因此,首先要在內務部網站www.interno.it 上注冊,然后 通過“Sportello unico Immigrazione”軟件將“Ricongiungimenti familiari” 表格下載到電腦內,預先填寫這些表格,之后,只需點擊“發(fā)送”便將申請發(fā)送出去。
用戶需要選擇發(fā)送S 表(家庭團聚)或 T 表(家人陪同)。此外,如果住家是租用的則需有房主的接納聲明,即填寫并打印表格 s1 或 t1,如果是受雇者,則須由雇主填寫 表格s2 或 t2聲明工作關系的存在。
同雇主協會、負責移民事宜的慈善機構和協會所簽署的合作協議仍然有效,因此,同勞工輸入辦理一樣,不會使用電腦的移民可前往附近的這些服務窗口尋求幫助。
意大利內務部系統(tǒng)在接到這些申請后,將會立刻征詢警察局的意見,然后發(fā)信給申請者指明具體日期前往移民統(tǒng)一窗口呈交有關年收入和居住證明的文件。這時,根據要求,還應出示填寫好的表格s1, t1, s2 和 t2。只有文件呈交完全者才會發(fā)給注明日期的遞交申請證明。從該日起,90天后,如果還沒有得到答復,則被申請者可直接前往所在地的領館申請簽證。
內務部還決定,如果申請家庭團聚的人的年收入不能達到相應的低限,還可以考慮“配偶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的經濟收入”。而對于住房要求:填寫申請的人可以安排被申請的家人住在與自己戶口不同的地方,并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自己也前往該處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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