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6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多少華人曾經(jīng)為獲得美國公民身份而苦苦等待許多年,但如今一些已經(jīng)圓了“美國公民夢”的華人卻因為各種原因要放棄美國公民身份。這一紙國籍已經(jīng)成了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而城里的人想出來。
美夢難圓 加入美國國籍如入圍城
劉先生(化名)在今年的美國獨立日前一周宣誓正式加入了美國國籍。他在高中時隨父母來美,并取得了綠卡身份。大學畢業(yè)后,他在一家美國小公司任職,因為他出色的表現(xiàn)和中國的背景,他被該公司派到中國任首席代表。今年他趕在美國的獨立日之前回到洛杉磯宣誓入籍,終于圓了自己的美國夢。
但是,接下來他卻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煩。劉先生以美國公民身份申請中國簽證時,他被告知由于他并不是中國人事部認可的那些高層次人才,所以不能申請長期的工作簽證,只能給他短期簽證,90天離境后需要再次簽證。劉先生感慨,沒想到入籍后會有這樣大的麻煩。
還有的人因為稅務問題甚至想放棄美國國籍。郭先生7年前就取得了美國公民身份,但隨著這些年他在中國的生意越做越好,他開始感到每年的稅務不堪重負。他在中國的生意不但要繳納中國本地的稅,他同時還要交納美國政府的個人海外收入所得稅,這對他來說每年至少要繳納10萬美金。他開始懷疑是否有必要每年用這么多的錢來“養(yǎng)”美國國籍,因為畢竟他每年的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中國度過的。
據(jù)悉,美國是唯一一個要求在海外生活的公民為海外收入交納聯(lián)邦稅賦的發(fā)達國家。對于長期旅居國外的人來說,雙重課稅尤其讓人惱火,他們必須年復一年地向美國納稅,但卻享受不到什么好處。
但想退出并不容易。據(jù)郭先生說,根據(jù)美國參議院今年5月22日通過新法案,他必須繳納將近60萬美元的稅才能放棄公民身份。該法案規(guī)定如果美國公民要放棄美國籍,須先繳清各項稅賦,把他們擁有的股票,房地產(chǎn),藝術品和其他資產(chǎn),全部按照市價課稅,一次結(jié)算清楚。新法適用于資產(chǎn)凈值至少200萬元,或過去五年平均繳付的所得稅超過12.4萬元者。
做公民難 放棄美國國籍亦不易
放棄美國國籍絕非易事。據(jù)移民律師許俊良介紹,放棄國籍程序繁瑣,進來難出去亦難。
根據(jù)移民與國籍法第349條規(guī)范了美國公民放棄國籍的七種情況,符合這七項的公民有意放棄美國籍,仍必須在“志愿且明確”的行為下,完成三項法律程序。這三項程序為:“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在一位美國外交官或領務官面前、簽署一份放棄美國籍的誓詞”。移民法條文同時明指,如果沒有完成這三項法律程序,這位公民有關放棄國籍的宣示將不具有法律效力。
美國公民即使已經(jīng)完成法定程序,宣示放棄美國國籍,但最終仍須由美國國務院審定是否同意,且如果國務院沒有核準一份“喪失國籍的證明文件”,這位公民之前進行的各項放棄國籍的法定程序,仍然沒有法律效力。(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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