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4日電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美國田納西州最高法院23日下令轄下一個縣法院,讓現(xiàn)年7歲的中國女孩賀梅跟親生父母賀紹強夫婦團聚。賀紹強夫婦終于重新獲得了數(shù)年前交予一對美國夫婦照顧的年幼女兒的撫養(yǎng)權。
賀紹強夫婦稱,當時身為孟菲斯大學學生的爸爸賀紹強,早年因為在美國面對司法及財政困難,才暫時將女兒交予寄養(yǎng)在美國夫婦貝克家,讓她能獲得健康保險。但后來當賀紹強夫婦試圖取回女兒時,對方卻以正企圖正式領養(yǎng)女孩為由,拒絕將女孩交出,又指女孩在美國的生活較在中國好。
孟菲斯市一個法庭2004年裁定賀紹強夫婦已放棄了對女孩的撫養(yǎng)權,因此沒有作為女孩家長的權利。裁決引起爭議,但該州最高法院23日推翻原判,指賀紹強夫婦只是不了解美國司法制度,誤以為可以取回女兒,至于在中國的生活環(huán)境,跟這個案件無關。
賀紹強夫婦在勝訴后表示,會馬上領回女兒,返回中國。
這場曠日持久的訴訟起自于1999年2月23日。據(jù)報道,當時面臨性侵犯指控的賀紹強夫婦簽署臨時協(xié)議,把出生僅三周的女兒賀梅托付給白人夫婦貝克一家撫養(yǎng)。一年之后,貝克夫婦不再同意賀紹強探視自己的女兒,雙方發(fā)生沖突,貝克夫婦認為賀紹強夫婦遺棄賀梅,到法院起訴并要求剝奪其撫養(yǎng)權。2004年5月12日,孟菲斯巡回法庭法官錢德斯做出一審判決,宣布終止賀紹強夫婦對女兒賀梅的父母權,讓貝克夫婦繼續(xù)撫養(yǎng)小賀梅。2005年11月23日,美國田納西州上訴法院做出判決,維持孟菲斯法庭2004年5月作出的終止賀紹強夫婦對賀梅的父母權的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