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8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熊晶爭子案7日在紐約曼哈頓家事法庭繼續(xù)開庭審理,熊晶的律師韋柏(Robert Wayburn)在庭審中就以前的證詞對熊晶的小姑海勒(Gail Hiler)進行了有力的詰問,令海勒非常被動,而法官切特對于熊晶一方的態(tài)度也緩和了許多。韋柏稱有信心令孩子在今年圣誕節(jié)之前回到熊晶的身邊。
這次是繼8月3日上訴庭向法官切特(Sara Schechter)發(fā)出執(zhí)行令之后的首次開庭,但由于對方的相關動議尚未準備好,因此有關是否立即允許熊晶探視兒子毛毛(Tristram)的決定將可能在本月28日的下次聽證中作出。
7日出庭的證人仍然是熊晶的小姑海勒。在兩個小時的聽證中,熊晶一方的律師韋柏就海勒以前有關毛毛去處和健康狀況的證詞向她作了各種提問,令海勒顯得前后矛盾,處境異常被動。
韋柏問海勒在2003年1月至7月期間,毛毛究竟住在哪里,健康狀況究竟如何。海勒稱大部分時間住在她位于拉奇蒙特(Larchmont)的家中,孩子經常在半夜醒來,做噩夢,語言表達能力同實際年齡不符等等。
韋柏追問,當時孩子的父親克萊格·凱利是否也住在那里。海勒不得不承認克萊格·凱利去世之前的確也經常住在那里,而且是和孩子一樣住在他們家的三樓。由于法庭當時判決毛毛的父母不得和孩子住在一起,因此這明顯違反了法庭的規(guī)定。
但海勒當天在法庭上辯稱,雖然孩子和父親同住在三樓,但兩人并不在同一個房間,因此不能算是住在一起。對此,韋柏當庭指出,在2004年的作證中,海勒甚至不承認克萊格·凱利住在她那里,而是對法庭人員稱克萊格借住在她(海勒)的公公位于布碌侖的家中。
韋柏對于海勒在2003年和2004年的作證中未能向法庭報告孩子當時已經不住在她那里的事實提出了質問。海勒稱當時她認為沒必要在法庭上透露孩子已不住在她家里的事實。韋柏反問,在這樣一個關乎孩子切身利益的案件中,你(海勒)居然認為沒有必要向法庭透露孩子已不在你身邊的事實?而法官如果當時知道孩子已經被送到加州,難道還會將監(jiān)護權判給你(海勒)?這一系列詢問令海勒的爭辯變得蒼白無力。
在韋柏向海勒發(fā)問的同時,法官切特也多次否決了海勒的律師提出的要求對方就某一問題停止提問的要求。
在7日的庭審中,韋柏也首次要求海勒證實,她自己的兒子是否也曾經有過語言問題,并曾經尋求過七年的治療?海勒說是。這也從側面影射了海勒一方一直堅稱的毛毛存在語言問題是由熊晶照料孩子不利而導致的這一推論。
在7日的聽證之后,韋柏表示,他希望下次開庭法官能夠允許熊晶立即探視兒子。至于最終的監(jiān)護權,韋柏稱他有信心讓孩子在圣誕節(jié)之前回到熊晶身邊。(記者管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