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改委要推進水價成本公開化改革,召開座談會。地方物價部門反對公開水價成本,理由是:水價中有很大比例的成本不宜公開,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費,都附加在水價中。(見6月2日《21世紀經濟報道》)
這是一個讓人恍然大悟的消息。所有發(fā)言的自來水公司都表示贊成水價成本透明公開,這樣能夠盡快理順價格機制,解決自來水公司長期虧損的問題。多數物價部門發(fā)言中都對水價成本公開進行批評,表示公開條件不成熟。公眾一直以為,水價成本公開的阻力是自來水公司,現在才知道,真正的阻力其實來自地方政府——哦,難怪阻力這么大!
“不宜公開的成本”這一說法非常吊詭。物價部門舉例說“本應該政府承擔的管網投資,轉嫁到了水價中”。既然是本該由政府承擔的管網投資,為何要轉嫁到水價中呢?又說“政府的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附加在水價中”。既然是不合理的,這樣的行政性收費為何要收呢?物價部門說“政府的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附加在水價中”,到底是怎么不合理,看來真需要好好解釋一下。
在政府部門看來,水價要漲已勢在必行。但是,作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水價怎能說漲就漲,老百姓的錢怎能說拿就拿?老百姓是講道理的。水價要漲,油價要漲,只要能說出個道道來;把成本公開了,把原因公開了,老百姓還是愿意的。既想漲價,又不愿意公開成本,如何說服民眾?難道又要通過“被聽證”強制漲價?
可以說,一個水價問題暴露了中國社會的一大沉疴。它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儼然成了利益集團,在想方設法與民爭利;它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在預算制度上存在很大漏洞,隨時有貪污浪費的可能;它表明,在很多問題上,地方政府才是真正的改革阻力……□劉義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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