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官司,俗稱“民告官”。近些年行政案件的申訴上訪率居高不下,形勢嚴峻。22日在廣東東莞召開的全國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對會議作出批示,要求各級法院把解決行政案件申訴上訪問題與清理涉訴信訪積案結合起來,與開展案件評查、加強審判管理結合起來,與抓好源頭治理、構建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充分發(fā)揮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與監(jiān)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職能作用。
記者從會議上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從5月22日開始到今年底,在全國各級法院集中開展解決行政案件申訴上訪專項治理活動。
“專項治理活動將納入政法機關集中開展的‘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清理’活動和‘百萬案件評查’活動,統(tǒng)一部署,統(tǒng)籌安排。”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介紹,這項活動的總體思路和目標是:在各地黨委政法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與有關部門通力合作,通過案件評查和糾錯改偏及完善終結制度,及時有效地排查化解矛盾,力爭使現(xiàn)有行政申訴上訪案件基本得到解決,在較短時間內有較為明顯的下降。
據(jù)了解,排查的案件包括列入“涉訴信訪積案清理”活動、“百萬案件評查”活動中的行政案件,以及2009年以來進京赴省申訴上訪的行政案件。重點排查非正常申訴上訪、重復申訴上訪、越級申訴上訪案件。各類案件將逐級迅速分解到各個責任法院。
“要實行包案責任制,包案到省、包案到院、包案到人。逐案落實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苯匦抡f,凡列入“涉訴信訪積案清理”活動和“百萬案件評查”活動中的案件,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做好評查、清理工作。進京赴省申訴上訪案件也要比照活動的要求進行評查和清理。
江必新指出,要在全面甄別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定化解方案。對屬于錯案和有瑕疵的案件,必須依照法定程序糾正或補正。被訴行政行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問題且有協(xié)調余地的,要做好協(xié)調化解工作,盡量予以照顧性解決。確實無法通過法院自身解決的,在認真做好解釋工作的同時,要主動向黨委政法委匯報,并按照政法委的統(tǒng)一協(xié)調和部署,積極配合行政機關幫助落實協(xié)調方案。對于申訴理由不成立的,也要耐心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江必新要求,各級法院要通過開展專項治理活動,認真分析總結造成申訴上訪的原因和教訓,深刻反思在案件質量和效率方面存在的問題,對于違法辦案或者失職瀆職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給予責任人員必要的處分。
行政申訴上訪案件專項治理活動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也是一項全局性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高級人民法院在6月底前完成案件的登記、核查和匯總,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記者楊維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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