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決定在省高院機關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總結趙作海案件教訓大討論活動,然后在全省法院開展討論。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要求,要通過深刻吸取趙作海案件的沉痛教訓,找出錯案的原因,制定改進各項審判工作的措施,為國家和人民把好關、用好權。
趙作海案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后,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監(jiān)察室立即啟動責任追究機制,組成了由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二國為組長,省院相關業(yè)務部門骨干參加的調查組,立即對商丘中院一審辦案情況和省院復核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劃分了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5月14日,一審案件的審判長張運隨、審判員胡選民、代理審判員魏新生調離審判崗位,停職檢查,等待處理;5月19日,省高院復核趙作海案件的主審法官胡燁調離審判工作崗位,停職檢查,接受培訓,等待處理。
在黨組擴大會議上,大家認真聽取了趙作海案件的調查處理情況通報,院黨組成員和有關庭室負責人圍繞趙作海錯案進行認真剖析,查找原因。大家一致認為,趙作海案件的教訓是沉痛的,錯判給趙作海本人和家庭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給法院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應該進行深刻反思和總結。出現(xiàn)錯案的主觀原因,一是司法理念偏差,為民意識不強;二是責任心較差,工作作風浮漂; 三是只注重相互配合,忽視了相互監(jiān)督;四是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監(jiān)督不力。
張立勇院長強調,趙作海案件發(fā)生在我省法院,錯案給國家和社會造成了很大損失,認真進行反省和反思是非常必要的。刑事審判事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刑事法官掌握著生殺予奪的大權,權力大,責任更大,使命神圣。我們要把這個案件作為一個反面教材,從中吸取教訓,我們主要從法院自身查找原因,汲取教訓,提出整頓和改進工作的一系列規(guī)范和措施,堅決杜絕錯案的發(fā)生。
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郝東亞就省法院機關如何開展討論作了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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