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央視《新聞1+1》播出《我沒殺人!》,以下是節(jié)目內容:
主持人(李小萌):
歡迎來到《新聞1+1》。
這兩天公眾和媒體都在高度地關注一個案子,準確地說是一個錯案,因為被害人的突然復活,被告人從原來的死緩變?yōu)榱藷o罪釋放,就這么一句簡單的話,卻用去了當事人的11年的時間。
(播放短片)
解說:
昨天,當獲知57歲的河南柘城縣人趙作海被無罪釋放之后,他的一些鄉(xiāng)親們聚在村里,想看看經歷了11年牢獄之災的趙作,F(xiàn)在是什么樣子。想看到趙作海的人中,或許還有趙振晌,他正是2000年法院下達的判決書中所指的被趙作海殺死的人。已“死”的趙振晌今年4月突然出現(xiàn),讓平靜的柘城縣老王吉鄉(xiāng)趙樓村炸開了鍋。
李忠厚(趙樓村村支書):
我說這些年你死哪兒去了,他說我跑了幾個地方,我說你咋回來了啊,我說你這個事兒大得很啊,再一個我說你死了全村人都知道。
解說:
1997年,趙樓村村民趙振晌突然失蹤,他的家人向警方報案。隨后因為趙振晌和同村村民趙作海兩人曾經發(fā)生過斗毆,當?shù)鼐綄②w作海作為嫌疑對方偵查,羈押20多天,后因證據(jù)不足,將其釋放。一年多后,當?shù)卮迕裨谔途畷r,發(fā)現(xiàn)一具無頭男尸,懷疑可能就是失蹤的趙振晌。趙作海作為重大嫌疑人被警方帶逮捕,兩年后,他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對于趙振晌的復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迅速做出了反映。昨天,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告對趙作海案的再審情況。審判委員會決定,宣告趙作海無罪,并啟動國家賠償程序,同時啟動的還有責任追究機制。
河南省高院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是一起明確的錯案。通報會中,有一個細節(jié)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在1999年5月10號,到同年6月18號,警方審訊期間,趙作海一共做了9次有罪供述,也就是說沒有殺人的趙作海9次承認了相關罪行。
陳永生(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我覺得這百分之百是刑訊逼供的,因為這個常識都知道,承認殺人的話后果都非常嚴重,一般都是判死刑的,即便不知道故意殺人是判死刑的,后果非常嚴重,大家誰都清楚。
解說:
如果領刑,判決可能就是死罪,那么趙作海究竟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趙作蘭(趙作海姐姐):
我去他也不說,他跟我在一塊也不說,也不吭聲,也不說,我說人家(趙振晌)都回來了,你咋還說是你殺的,你殺的人怎么回來了。他就哭了,他說不是我殺的。他說他不服人家打他,他說把他弄到公安局之后,也不可能不問他不審他,人家打他,他說是他殺的。
記者:
以前他有給你說過嗎?
趙作蘭:
以前沒有,他不敢說。
解說:
案件的另一位當事人,承認自己和趙作海、趙振晌都有曖昧關系的杜金梅也對媒體反映了類似的情況。
杜金梅(音):
他打我就是因為讓說,讓我承認跟趙作海好,他讓我跪在木棍上打我,就是跟我落實落實情況。就問我他殺人你當時在不在場,發(fā)生了什么事,你要是在場你就抵命,我也不知道。我說我不知道,他殺他沒殺他,我不知道。
記者:
當時用什么打的你?
杜金梅:
木棍。
解說:
對于當時的辦案人員究竟是否有刑訊逼供的行為,人們還期待最終有關部門的詳細調查。但即便當時不存在刑訊逼供的行為,當?shù)胤ㄔ簩w作海的判決,也讓關注這個案件的人們心生疑問,殺人分尸,如果證據(jù)確鑿,為什么判了死緩呢?
陳永生:
實際上典型的做法,事實清楚,判死刑應當執(zhí)行,但證據(jù)不足,實踐當中判死緩,留有余地的判決,實際上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事實不清是應該做無罪判的。按照法理,現(xiàn)在刑事訴訟的一個通行原則,叫無罪推定,要求是疑罪是從無的。
解說:
11年的牢獄之災,趙作海妻離子散,媒體報道,當趙作海簽署完無罪釋放的法律文書之后,鞠躬致謝,但是向誰致謝,語焉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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