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成都2月3日電(霍潺)記者3日上午分別從瀘州市外事僑務(wù)局和公安局證實,發(fā)生在1月27日的印尼沉船事件中,其中,有11名失蹤人員為四川瀘州市合江縣人,據(jù)稱,他們都是當(dāng)?shù)氐霓r(nóng)民。
1月27日,一艘名為“海豚號”的快艇在印尼東部的阿魯群島附近海域沉沒,船上有33人,其中24人為中國公民。33人中唯一獲救的人員來自海南。
記者從瀘州市商務(wù)局了解到,這部分失蹤的人員都是辦旅游簽證出去的。目前,該市正在了解相關(guān)情況,并將妥善處理善后等事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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