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令人發(fā)指的野蠻拆遷案,打開了“潘多拉魔盒”,牽出了一宗精心設計的侵吞國有資產案及一批幕后“操盤”的國家公職人員。近日,(湖南)衡陽市紀委對“桑園路野蠻拆遷、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事件”所涉及的違法違紀案件進行了審議,并作出了處理,為傳聞頗多的該案撥開層層迷霧。
目前,案件涉及的13名國家公職人員中,4人移交司法機關,11人受到不同程度的黨紀政紀處分,其中3人開除黨籍,另2人正在處理中,被侵占的國有資產“汕林大廈”項目已依法執(zhí)行回轉,恢復原狀,房子被野蠻拆除的居民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
2008年11月8日凌晨,石鼓區(qū)桑園路76號兩棟居民樓的居民正在熟睡,一伙身份不明的社會閑散人員突然破門而入,將居民們強行從床上拖起,用的士運走,然后用挖土機將這兩棟居民樓夷為平地,居民們的財物全部被埋在廢墟中。更令人發(fā)指的是,從床上被拖起的居民要求穿件衣服御寒時,竟遭到暴徒的毒打,以至被迫穿著短袖睡衣和短褲,在寒風中凍了數小時。
此事經媒體報道后,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湖南省委常委、紀委書記許云昭批示并電話指示衡陽市委、市紀委嚴肅查處事件及背后涉及的公職人員違法違紀問題。許云昭還于2009年6月30日與省紀委相關領導專題聽取了查處情況的匯報,并就后段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紀委四室領導也多次親臨衡陽進行指導和督辦。衡陽市委書記張文雄及市長張自銀也批示嚴肅查處違法違紀人員,并多次聽取匯報,要求相關部門迅速查處,妥善解決受害人的生活困難,確保老百姓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根據衡陽市委主要領導的指示,衡陽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叢培模負總責、市紀委牽頭的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石鼓區(qū)委等單位40余人參加的調查組。調查組兵分三路徹查該案,一組負責拆遷居民的安置賠償,一組對組織野蠻拆遷者進行刑事偵查,一組對該案涉及的國家公職人員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叢培模主持召開了二十多次案件研究、分析、調度會。
2008年11月下旬,“11·8”暴力拆遷案6名主要嫌犯被捕,但案件并未就此終止。隨著調查的深入,該案走入深水區(qū)——“汕林大廈”房產開發(fā)項目中存在著巨額國有資產流失的現(xiàn)象,該地段占地9200多平方米,東臨湘江,并與四大書院之一的“石鼓書院”為鄰,是市區(qū)繁華之處,投資價值不菲。
經過專案組的深入調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原副庭長黃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正科級執(zhí)行員舒某、市公證處辦證一科原科長陽某及石鼓區(qū)法院執(zhí)行局原副局長劉某等人一一浮出水面。經查,該案為某房地產開發(fā)商與法院法官串通,精心策劃了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偽造雁城公司的所謂“特別授權書”,再走假公證和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非法程序,最終將“汕林大廈”項目轉到另一家公司名下,轉移國有資產達1500余萬元。該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采用非法手段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強行拆遷民房,才釀成“11·8”暴力拆遷案。
目前,黃某、舒某、陽某及劉某分別因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目前已有11名與此案相關的國家公職人員受到不同程度的黨紀政紀處分。
此前,涉案的兩名開發(fā)商陽某、段某,則分別以涉嫌職務侵占、偽造公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損壞公私財物罪被批捕。(瀟湘晨報滾動新聞通訊員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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