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廣東查“醉駕”一夜拘78人
“我沒醉,我只是一時想不起自己叫啥名字!
昨晚在廣東省廣州市沿江路交警支隊查醉駕現場,出現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一名駕駛銀灰色轎車的男司機神情恍惚,被攔下后測得酒精含量達到153毫克,幾乎達到醉酒標準的兩倍。司機堅稱自己“沒醉”,然而在填寫相關資料時,卻連自己名字都想不起來。
昨天是公安部統(tǒng)一部署全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嚴厲懲治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頭一天。記者了解到,廣東省共設563個固定和流動執(zhí)勤點,出動警力8350人次,共檢查車輛近兩萬輛次。據廣東警方今天公布,昨晚,全省共查處酒后駕駛違法1162宗,醉酒駕駛78宗,78名醉酒駕駛人均被拘留。
廣東警方負責人還向記者講述了昨晚發(fā)生在湛江市的一個相當惡劣的案例。晚上9時許,一輛黑色轎車被交警截停,立刻引來了很多市民圍觀。經查,該車屬湛江市某單位,交警聞到司機身上散發(fā)出很濃的酒味,眼圈發(fā)紅,說話吞吞吐吐。經初步詢問,該男子承認是酒后駕駛。
現場交警隨即對該男子進行酒精濃度吹氣測試,然而,該男子一直不配合,趁交警不注意,這名男子突然棄車逃跑,交警馬上合圍將他制服并送上警車。
在警車上,這名男子說:“酒后開車沒什么了不起。就算撞死人,大不了賠錢了事,沒什么大不了的。”
這名司機被依法行政拘留并抄告所在單位。
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局長何桂復告訴記者,集中整治期間,廣東警方除按照公安部的四個“一律”查處酒后駕駛,還增加一個“一律”,即公務員酒后駕駛被查,一律抄告當事人所在地紀檢監(jiān)察部門。
“對酒后駕駛,無論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視同仁,從嚴處罰,絕不允許開口子,絕不搞下不為例,讓酒后駕駛成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何桂復表示,公安民警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不處罰、從輕處罰或為酒后駕駛違法人說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
在昨晚的查車現場,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邱瑞頤不斷勸說被攔下的司機不要酒后開車、以免害人害己。邱瑞頤告訴記者,今年以來,廣東省交警部門共查處酒后駕車9573人次,醉酒駕車2036人次,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37.96%和5.99%。全省共發(fā)生因酒后駕駛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334起,造成73人死亡,355人受傷。
現場的交警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更有效地查處醉駕違法行為,廣州市交警一改以往定點、定時的查處方式,專門設置了多個流動哨,在紅燈停車時突擊檢查,不僅不影響交通,還又可出其不意地查獲醉駕者。
與此同時,一種具有“被動檢測”功能的酒精檢測儀昨晚也在廣州正式投入使用,記者現場看到,只需將檢測儀放在司機的嘴邊,與司機說幾句話或者數一兩個數字,這種靈敏的機器就能判斷司機體內是否含有酒精及其濃度。本報記者 鄧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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