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王崢嶸的女兒王佳俊2004年高考后盜用同學羅彩霞的身份信息,并冒名頂替她被貴州師范大學錄取。事情曝光后,王崢嶸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作為父親,我很痛心,希望你們能救救我的佳俊,這對她是不公平的,我不希望悲劇發(fā)生!
王佳俊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行徑暴露后,被冒名頂替的羅彩霞肯定會通過適當途徑為自己維權,而王佳俊也可能會被取消大學入學資質與相關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入戶廣州資格,從這個意義上說,王佳俊確實可能會成為一位“悲劇性人物”。不過,這對于王佳俊是否“不公平”,要看其在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事件上所起的作用而定,如果她默許甚至直接參與了整個事件,則今日可能面臨的“悲劇”就屬其咎由自取,是對其行為的應有懲罰,談不上什么“不公平”;如果她當年純粹是迫于父命而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則她的“悲劇”就是她的父母一手造成的,她就是其父母行為的犧牲品。
另一方面,王崢嶸口口聲聲說該事件的發(fā)生與曝光對王佳俊來說是“不公平”的,但是他卻全然沒有想到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對于被冒名者來說更是不公平的。羅彩霞被王佳俊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第二年考上了天津師范大學,可以設想的是,如果她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后沒有考上大學,她又將面臨怎樣不同的人生道路!類似這樣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事件并非僅有這一起,在其他一些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事件中,被冒名頂替者并非都如羅彩霞這般幸運地重新獲得上大學機會,他們的人生因為失去原本應有的上大學機會而出現巨大變化,這對于他們來說才真正是最大的不公平。
對于王崢嶸來說,作為一個父親,如果真正為女兒的前途與人生負責的話,當年就不應當通過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方式,來為女兒搭建經不起沖擊的“幸!钡暮J序讟;作為一名領導干部,王崢嶸如果具有起碼的公權責任意識,具有基本的道德、紀律與法制觀念,同樣也不會通過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方式來為女兒謀求一種虛幻的“幸福前景”?梢哉f,王佳俊身上可能出現的悲劇,正是其父作為一名父親缺乏真正為女兒前途負責的意識,作為一名領導干部對權力缺乏基本的責任意識所導致,是王崢嶸為父為官雙重責任意識缺失種下的惡果。
而王崢嶸所以能在畸形的“父愛”意識與心理支配下達到讓女兒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的目的,更離不開其對于不受制約權力的恣意行使,正是其所具有的難以受到有效約束的權力,讓其女兒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得以實現,同時也讓其女兒品嘗到前途將要受毀的苦果。從這個意義上說,王佳俊身上可能出現的悲劇,更是權力在缺乏制約情形下恣肆橫行制造的悲劇,再次揭示出權力不受制約難免會被濫用,損害他人與社會利益并最終給自己與親人制造悲劇的真理。其實,不單是在王崢嶸讓女兒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事件上是如此,在其他權力濫用事件與案件上,又何嘗不是這樣?!(作者: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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