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國家預防腐敗局了解到,2008年8月,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fā)《加強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和經費控制,從源頭上封堵使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歪風。
據了解,暫行辦法就因公出國(境)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實行出國(境)經費先行審核、經費審核與外事審批聯動、因公出國(境)不得使用預算外資金、因私渠道出國(境)不得用公款報銷等內容作了嚴格規(guī)定。
據介紹,這個文件首次對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作了全面規(guī)范,為切斷公款出國(境)旅游經費來源提供了制度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的通知》對這些內容又作了重申和強調。
目前,各地區(qū)各部門都在積極落實《通知》中對因出國(境)經費管理的要求,財政部和審計署近期還聯合下發(fā)了《關于壓縮2009年出國費等三項經費預算支出的通知》,對中央部門出國費等經費預算的壓縮方式和測算方法等作了詳細規(guī)定。(記者李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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