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漢市三陽路上,大大小小的電動車經銷店有20多家。記者看到,來這里購買電動車的市民卻寥寥無幾。
“今天一筆生意都沒做!币晃痪G源電動車經銷商告訴記者。說話間,一對夫婦過來選購電動車。
“這個車型可以上牌照嗎,有沒有超標啊?”
“有沒有超標,現在還沒有標準。你放心,騎車上路,交警也不會管的!甭牭竭@個問題,經銷商的表情迅速由“晴”轉“陰”。
據了解,最近一段時間,武漢市電動車銷量降幅一半以上。
市民的疑問、經銷商的郁悶,源于武漢市加強對電動車的管理。
4月9日,武漢市交管局發(fā)布消息稱,將超標電動自行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超標電動自行車無牌,交警將按照駕駛無牌機動車處理,罰款200元;如果駕駛者未取得摩托車駕照,交警將按照無證駕駛機動車處理,駕駛者將被罰款1000元,并處行政拘留7天。
與這一消息同時發(fā)布的,還有一組數據:今年一季度,武漢市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達130起,其中八成以上是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造成,致5人死亡、147人受傷。
何謂超標電動車?武漢市交管局依據的是1999年國家頒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其中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的4項主要技術標準: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0公里;具備可由人力腳踏驅動的裝置;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電動機額定連續(xù)輸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據武漢市電動車協會統計,武漢市已經保有50萬輛電動車,符合標準的不到一成。
武漢市民江先生認為,他的車沒有腳踏板,平時速度每小時30公里!斑@就屬于超標了,如果按機動車管理,武漢市規(guī)定兩輪機動車是不能上牌照的,那怎么辦?”
“現在這么多車,都超標了。為什么以前不管,現在來個‘急剎車’?”市民陳先生非常不解:出事故,是騎車人的問題,為什么現在把車管得這么嚴?
“現在群眾把矛頭對準我們,我們也沒辦法!”武漢市的一位交警無奈地說,以前,不是不管,而是無法可依。
據這位交警介紹,現在路面上出現的,一種是電動自行車,一種是沒有腳踏板的電動摩托車。對電動摩托車,沒有出臺技術標準。僅有的一個《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也沒有配套的執(zhí)法條例。目前,電動車都沒有進入交管部門機動車登記的目錄。“沒有執(zhí)法條例,我們怎么管!笨匆娝俣冗^快的電動車,只能對駕駛人進行教育。
根據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可以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guī)定的電動自行車上牌。依據此條例,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是不能上牌的。
“現在的問題是,對于給電動車上牌照,省里還沒有出臺具體的辦法!边@位交警告訴記者,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路面上的超標電動車太多了,如果嚴格執(zhí)法,將會打擊一大片。
這名交警認為,造成目前這種局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立法的滯后。(本報記者 胡新橋 本報見習記者 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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