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這個題目覺得很無聊,但4月15日《新京報》的一則新聞后續(xù)讓人不能不得出這個結論:河南許昌和漯河兩駐京聯(lián)絡處買的777瓶茅臺全是假酒,此消息在社會引發(fā)熱議。昨日,兩駐京聯(lián)絡處負責人解釋稱,這些茅臺是為家鄉(xiāng)的賓館企業(yè)代購,并非用于駐京聯(lián)絡處的招待消費。
有些時候,新聞一旦成為公共事件,其后續(xù)發(fā)展比新聞本身更有價值。我在事件之初寫過《777瓶假茅臺是駐外辦的生存寓言》,主要覺得這事兒不是簡單的假冒偽劣問題,但隨即有評論認為這屬于過度解讀,應歸入打假行列,主流媒體也堅持認為此事最尷尬之處在于“公款吃喝”。既然問題如此簡單,打假或者整治公款吃喝就算撓到癢處了。換言之,駐外辦本身是不屬于討論范圍之列的。問題是,類似駐京辦之類的駐外辦,究竟是干什么的呢?
今天我算終于明白了:原來功效之一是幫家鄉(xiāng)的賓館買酒。這讓我恍惚有種時空倒轉的錯覺,莫非駐京辦會時下流行的“穿越小說”中的本領,帶著家鄉(xiāng)的賓館一起搖身回到了計劃年代?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到今天這個地步,茅臺酒竟然賣不到兩駐京辦所在的家鄉(xiāng)?或者還是因為茅臺酒屬于“北京特產(chǎn)”,到了京城就便宜到人人想買一堆榮歸故里?更神奇的是,兩地駐京辦竟然想法一致,家鄉(xiāng)需求也高度一致?
說實話,我始終不認為駐外辦是需要批判的,有果實,必有土壤,真正要反思的是地方政府為什么需要這么一個角色?但是,駐京辦為家鄉(xiāng)買茅臺的故事卻告訴我們另一個道理:職能部門回應公共事件的水平太需要補課了。
最近的幾件事,我們不妨串起來看:24歲的王帥因在網(wǎng)上發(fā)篇“河南靈寶老農(nóng)的抗旱絕招”的帖子而陷入牢獄之災,靈寶官方對此回應,稱帖子與報道給靈寶有關部門負責人造成了傷害,并強調(diào)王帥誹謗案正在辦理中;溫州安置房事件發(fā)生后,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國有資產(chǎn)管理處負責人回應說,其實購買沒有門檻,任何人都可以來申請購買,至于網(wǎng)友曝光,是別有用心的人“閑著沒事干”……這些回應,與“為家鄉(xiāng)的賓館企業(yè)買茅臺”一脈相承:一是懸疑多多,解釋得像掩飾,理由牽強得恐怕自己說了也未必相信;二是規(guī)避核心問題,對民意焦點熟視無睹;三是話語間充滿著權力的傲慢與偏見,有種決然的色彩,愛信不信。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倒是一件好事,這些“回應”在挑戰(zhàn)公眾智慧與邏輯的同時,也增進著逼近真相、追問事實的民間激情。
政府不是神仙,出點問題也不是不可以;老百姓也沒有潔癖,非得要求各個職能部門、各個行政環(huán)節(jié)滴水不漏、運行完美。但是,事件發(fā)生后,怎么解決是一回事,秉持何種態(tài)度是另一回事——事實上,后者更為關鍵,它決定著問題是否有解,是否會被稀釋或焦糊。我們在乎結果,更關注態(tài)度。姿態(tài)決定行為模式,情懷決定價值取向。值得反思的是,此般回應背后的“底氣”來自哪里?也許,北京的茅臺有多便宜,取決于權力自說自話的空間有多神奇。
(江蘇 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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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也得有技術含量吧
駐京辦買的777瓶茅臺全是假酒一事被媒體曝光后,相關負責人出面解釋完全是“幫下屬的酒店和老家漯河賓館代購的”,而兩地政府也對駐京辦提出了批評,種種跡象表明,駐京辦的假茅臺事件就要畫上一個句號了。好吧,句號之前,請回答我三個問題。
其一,駐京辦究竟是干什么的,工作職責又是什么?之所以有此一問,是因為在假茅臺事件中,駐京辦既為下屬酒店又為老家賓館代購,這種公事私活一肩挑的做法,明顯不合乎邏輯。更何況,下屬酒店采購為何不走正常程序,非得代購不可呢?畢竟,駐京辦可不是駐京采購辦!
其二,駐京辦為何只買貴的,不買對的?眾所周知,茅臺酒并非北京特產(chǎn),二鍋頭才是。下屬酒店與老家賓館顯然也明白這個道理,那么為何還要南轅北轍,托駐京辦采購呢?更何況,駐京辦的采購價格并不便宜,算下來每瓶茅臺的價格將近860元。然而就在2月26日的《北京商報》上剛剛報道,“近期茅臺市場銷售價格出現(xiàn)大幅回落,部分價格最高降幅超過10%,目前茅臺酒的價格已經(jīng)從春節(jié)前的600元回落到530-540元,華南地區(qū)甚至回落到了510元”。而這兩個駐京辦還是“批發(fā)”的呢!
其三,根據(jù)報道,“假酒”是嘗出來的,怎么最新的說法又是“酒還沒開封”?莫非是駐京辦里有人實在饞得慌,偷喝了幾口? (江蘇 楊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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