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羅源縣委、縣政府不久前對乘坐政府公車撞死撞傷群眾后“見死不救”的3名副科級以上干部予以免職。類似羅源干部“見死不救”事件近年來屢見不鮮,這折射出“集體冷漠”社會病的深度擴散。任由“集體冷漠癥”病變擴散而不加以制止,后果堪憂。
事故、死亡面前冷血的“幾分鐘”
據(jù)羅源縣委、縣政府“3·3”交通事故調(diào)查小組介紹,2009年3月3日12時38分左右,在104國道羅源縣松山五里橋頭路段,該縣政府辦的一輛面包車因車速過快,撞上一輛電動車,造成兩名群眾1死1傷。事發(fā)后,車上下來的3名副科級以上干部和其他3名政府工作人員,除打電話報警外,沒有一人向傷亡群眾提供別的任何救助,徑直離開了現(xiàn)場。死者為羅源縣本地人,受傷的羅小鳳來自湖南新寧縣,她和丈夫二人在羅源縣城打工多年。
今年29歲的羅小鳳事后在醫(yī)院向半月談記者痛苦地回憶:當時,她被疾馳而來的面包車撞飛到十米開外,希望有人能伸手來扶一把,但車上下來的人和大量圍觀者無一人伸出援手。她說:“這不是‘學雷鋒’的季節(jié)嗎?為什么人們都‘見死不救’,那么冷漠!”
事故發(fā)生幾分鐘后,緊急趕來的羅源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扶起了羅小鳳。然而在事發(fā)當場,當受傷的羅小鳳在冰冷潮濕的地上向已經(jīng)被撞身亡、一動不動的同事爬去時,短短的十幾米、幾分鐘,時空距離在人們的“集體冷漠”中顯得如此漫長!
“集體冷漠癥”:“缺公德”社會之癌
福建省公安廳三級警監(jiān)、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副會長李建生說,羅源干部“見死不救”和圍觀者的袖手旁觀是典型的社會“集體冷漠癥”的表現(xiàn),而類似的“集體冷漠癥”近年來屢見不鮮,并呈現(xiàn)愈演愈烈的趨勢。這是傷害社會肌體的一種“癌細胞”,如任由其病變擴散而不加以制止,后果堪憂。
導致“集體冷漠癥”社會病的原因復(fù)雜。廈門大學教授陳培愛認為,隨著市場經(jīng)濟的蓬勃發(fā)展,受社會上逐漸增多的道德失范和不良思潮影響,一些人明哲保身,各人自掃門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沒有好處的事一概不做,金錢至上觀念流行,道德滑坡嚴重。此外,“責任分散效應(yīng)”在起作用。在許多人在場的情況下,幫助求助者的責任就可以由眾人分擔,造成責任分散,旁觀者容易產(chǎn)生“我不去救,讓別人去救”的心理,從而加劇了“集體冷漠”。
李建生認為,見義勇為在當前社會思想觀念中依然薄弱,社會成員集體“缺公德”,也是助長“集體冷漠癥”的一個主要原因。
從福建省已開展15年的見義勇為工作來看,盡管這項工作發(fā)展很快,見義勇為表彰獎勵的力度逐步加大,但令人遺憾的是,許多見義勇為者不但不能得到他人肯定,個人損失也難以得到應(yīng)有的補償,使英雄流血又流淚。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已知因見義勇為而犧牲的有117人,僅有1/3的犧牲者被追認為烈士。多數(shù)犧牲者因無法被追認為烈士,其家屬與子女不能享受到烈士家屬的待遇和補助,生活陷入困難。
根治“集體冷漠癥”需要有效的公民教育
公車肇事、干部徑直離去,這顯然已不屬于一般意義上的“見死不救”。有關(guān)人士指出,應(yīng)加大特殊職業(yè)人員,如黨、政、軍、警和其他公職人員“見死不救”行為的行政查處力度。公職人員的行為往往主導著社會風氣,如果他們能率先伸出援手,就能感染與帶動其他人救助弱者,最終打破“集體冷漠”的僵局。
防止“集體冷漠癥”的社會病進一步擴散惡化,一個底線是讓見義勇為的英雄不再流血又流淚。李建生建議,在制度設(shè)計方面,首先,各地要以與時俱進的態(tài)度不斷完善修訂有關(guān)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地方法律法規(guī)!陡=ㄊ—剟詈捅Wo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已經(jīng)出臺實施11年了,該條例在對見義勇為犧牲、傷殘人員的撫恤問題上不盡完善。目前,福建省決定對該條例進行修訂,并提出三點原則性的修訂意見:將因見義勇為致殘而未能認定視同工傷的人員作為因戰(zhàn)因公傷殘的撫恤對象,享受國家撫恤待遇;對因見義勇為犧牲的無工作單位、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又未能評為烈士的人員,比照因公犧牲人員待遇予以撫恤;對無工作單位、不能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的見義勇為人員統(tǒng)一納入優(yōu)撫對象的醫(yī)療救助范圍。
此外,采訪中許多干部群眾指出,要想根治“社會冷漠癥”,必須開展有效的公民教育。陳培愛建議,當前應(yīng)多種形式加強全民公德教育,宣傳和倡導以見義勇為等為主要內(nèi)容的精神文明風尚,使更多的人成為有責任感的公民,在別人遇到困難時挺身而出,并相互影響良性循環(huán)。(來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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