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楊佳 中新社發(fā) 宣克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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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楊佳 中新社發(fā) 宣克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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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0月20日電 “楊佳襲警案”今日上午9點30分在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繼續(xù)二審,審判仍采取公開方式。此案的二審吸引眾多媒體關注。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楊佳的代理律師翟建表示,此次庭審楊佳案可能會宣判。
2008年7月1日,北京男子楊佳攜帶尖刀等作案工具闖入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機關大樓,持刀對數(shù)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員的頭、頸、胸、腹等要害部位連續(xù)捅刺,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輕傷、一名民警和一名保安人員輕微傷。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佳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楊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10月13日,案件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庭圍繞楊佳是否在公安機關被打和是否重新進行精神鑒定進行激烈辯駁,在法庭調查階段,法庭當庭駁回了辯護律師提出的重新鑒定的提議,并擇期宣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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