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質量 最高院將跟蹤社會新情況
【報告摘要】堅持依法嚴厲懲罰嚴重刑事犯罪與依法加強司法領域人權保障相結合,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
新京報:許霆案在全國引發(fā)熱議,最高院如何評價?
倪:我們還是等待地方法院嚴格按照司法程序依法作出裁判吧。
新京報:對于《刑法》中一些明顯不符合現實的條款,最高院是否會根據審判實踐提出具體修改意見或者用司法解釋進行調整?
倪:通過司法實踐進行調查研究,為立法提供參考意見,或者通過制訂司法解釋,解決司法實踐當中的一些具體適用法律問題,的確是最高院的重要任務。因此主動跟蹤社會發(fā)展中的新問題新情況,根據不同情況,或制訂司法解釋,或在充分論證下提出立法修改意見,都是我們會做的事情。
司法改革 高院將建專業(yè)審判委員會
【報告摘要】要推進人民法院改革,優(yōu)化法院內部職權配置。積極穩(wěn)妥深化各項司法改革。
新京報:今年法院工作改革的重點在哪里?
倪:具體到改革重點還是優(yōu)化職權配置。希望通過四級法院的權力配置,使大量案件在基層法院得到解決,讓高級法院有更多精力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法院內部也一直在推進立審執(zhí)分離,這也屬于權力配置。
我們對審判委員會也在進行改革,最高院和高級法院都成立專業(yè)審判委員會。這樣就讓參與討論的法官更為專業(yè)。
新京報:目前法院的財政依然由同級政府承擔,何時法院財政才能統(tǒng)一交由兩級財政承擔,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司法獨立?
倪:我們也期待這個改革可以在中央的統(tǒng)一部署下,盡快取得重大進展。改革的方向是省級財政統(tǒng)籌下級法院,省高院財政則由中央財政來承擔。
新京報:一直有學者建議三審終審制,目前是否有改革的可能?
倪: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是實行的三審終審,但是1954年后就改成兩審終審。應當承認,三審終審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案件審判質量。但是從現實看,三審終審可能會給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財力的浪費,可能導致案件久拖不決。在立法沒有修改的情況下,法院還是應當不斷完善目前的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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