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立方米補助0.15元 以天然氣形式返還居民
記者昨天從北京燃氣集團獲悉,今冬采暖季,市政府將對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實施補貼政策,每立方米天然氣補助0.15元。本月初至15日,北京燃氣集團將入戶查表,明年5月以天然氣形式返還。
燃氣集團于本月初向本市部分居民發(fā)出“致天然氣分戶采暖用戶的一封信”。信中表示,按照市政府關于對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用戶因天然氣價格調整而多付出燃料費部分進行適當補貼的精神,2007年-2008年采暖季市政府對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用戶采暖用氣將采取一次性普惠補貼,每立方米補助0.15元。
2007年11月1日到2008年3月16-31日,燃氣集團將對所有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用戶進行兩次抄表,抄表前將公示抄表時間。通過兩次查表底數,套入公式計算出居民所享受的補貼量。
抄表用戶確定補貼量后,抄表員將在2008年5月后的第一個抄表周期內,對業(yè)主的補貼量部分只計量不計費,當使用量超過補貼量之后,按實際價格計費?ū碛脩粼2008年5月1日后購氣時,由售氣系統(tǒng)自動確認補貼量,補貼量部分不收費,超過補貼量按實際價格收費。
居民領取補貼期限不能超過明年10月31日。卡表用戶必須在此日期前至少進行一次充值購氣,將補貼量讀寫到卡內,否則過時系統(tǒng)將自動清零,視為放棄。拒絕抄表員入戶,致使無法抄表的業(yè)主和家中長期無人致使無法抄表的業(yè)主、補貼量為零或負數的業(yè)主將不能享受補貼。
據了解,目前北京全市管道燃氣居民用戶已達332萬戶,使用燃氣供暖的建筑面積超過全市總供暖面積的六成。今年4月1日起,北京市民用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15元,調整后價格為2.05元/立方米。(記者文靜)
補貼對象
2008年3月15日前(含3月15日)在北京市燃氣集團統(tǒng)計在冊的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用戶。(2008年3月15日后新增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用戶不享受2007年—2008年采暖季補貼)。
補貼計算公式
天然氣補貼量=(第二次表底數-第一次表底數-炊事及生活熱水用氣量)×0.15÷2.05。最終數字四舍五入。
炊事及生活熱水用氣量:每年年終經安永會計事務所審計的非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用戶全年每戶的日均用氣量×121天。2007年—2008年采暖季期間新增用戶“炊事及生活熱水用氣量”的計算按通氣后使用天數。
示例:用戶王某家第一次表底數是3028,第二次表底數是5060,年終確認非天然氣分戶采暖居民用戶年日均用氣量為0.46立方米,采暖季121天。
王某家天然氣補貼量=(5060-3028-0.46×121)×0.15÷2.05=144.61(立方米)≈145( 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