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注:25日),省審計廳負責人在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作了關于浙江省2006年度審計工作的報告。據統(tǒng)計,2006年度審計機關共對4347個單位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查出違規(guī)金額173.35億元,應上繳財政33.59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3.87億元,應歸還原渠道41.01億元;核減政府基本建設工程價款16.06億元;向司法、紀檢機關移送案件和事項55件。
2006年度,省審計廳主要審計了省財稅部門具體組織的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省級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省級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政府投資情況及省屬企業(yè)財務收支情況;并首次組織全省審計機關對社保、國土、政府負債等3項政府性資金及教育經費投入情況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對旅游、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公路養(yǎng)路費等專項資金及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費附加的征管情況進行了績效審計。
審計部門在審計中發(fā)現(xiàn),2006年省財政廳在年度預算執(zhí)行中追加了部門預算指標18.8億元,占年初批復部門預算的11.99%,部門預算追加數額偏高。經抽查3個部門,去年財政專項撥款12769.75萬元,全年專項支出4740.68萬元,專項預算使用率僅為37.12%,支出使用率較低。
審計部門還對103家省級集中核算單位部分項目預算執(zhí)行審計調查,發(fā)現(xiàn)有5個部門及所屬單位將2395.33萬元收入掛往來賬或通過往來賬直接列收列支;9個部門及所屬單位7807.13萬元財務收支未納入單位大賬,其中將收支納入工會賬475.03萬元;15個省級部門中有5個部門的部分所屬單位存在私設賬外賬、“小金庫”、違規(guī)集資等問題4380.27萬元;另外還有6個部門及所屬單位2.37億元的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沒有及時清理;未按有關規(guī)定處置和核銷資產1208.2萬元。(記者 毛傳來 通訊員 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