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胡錦濤主席批準,中央軍委日前下發(fā)《“十一五”期間推進軍隊后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會化的意見》,要求各級各部門以高度的責任感、緊迫感,認真貫徹胡主席關于能利用民用資源的就不自己鋪攤子、能納入國家經濟科技發(fā)展體系的就不另起爐灶、能依托社會保障資源辦的事都要實行社會化保障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扎扎實實抓好軍隊后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會化各項工作的落實。
《意見》明確了“十一五”期間的主要任務。一是生活保障社會化。要求鞏固深化已有改革成果,加快住房分配貨幣化進程,穩(wěn)步推進駐大中城市作戰(zhàn)部隊商業(yè)服務和營房保障社會化,逐步擴大小遠散單位醫(yī)療保障、油料保障社會化范圍。二是通用物資儲備社會化。要求按照軍民聯(lián)儲、平戰(zhàn)結合的原則,逐步減少通用物資的實物儲備,到2010年,軍隊經費儲備比例達到15%左右。三是基礎設施建設社會化。要求將交通、電力、通信等納入地方基礎設施建設體系,軍隊除保密工程外,其他項目面向市場實施工程招標采購。四是公務用車社會化。要求“十一五”期間,選擇部分駐大中城市的機關、院校、醫(yī)療和科研單位進行試點,待條件成熟后全面推開。五是非公務電話通信保障社會化。要求在條件成熟的地區(qū)或單位逐步實行軍隊非公務電話通信保障社會化,研究論證利用地方通信資源補充完善軍隊電話通信網絡。六是人才培養(yǎng)社會化。要求逐步實現(xiàn)軍地通用人才主要依靠普通高校培養(yǎng),充分利用地方各類職業(yè)學校和培訓機構,加強軍地通用專業(yè)培訓,逐步擴大從地方直接征召各類專業(yè)技術兵的規(guī)模。七是軍隊文化事業(yè)社會化。要求充分利用國家和社會文化資源為部隊服務,軍隊現(xiàn)有新聞出版、文藝體育單位,除有軍隊特色、確需保留的機構外,其余的逐步與軍隊剝離。八是軍人子女教育社會化。要求縮減現(xiàn)有幼兒園、子女學校規(guī)模,“十一五”期間在駐大中城市非作戰(zhàn)部隊進行試點,條件成熟后逐步推開。九是軍事科研社會化。要求充分發(fā)揮國家教育科研機構的技術、設施優(yōu)勢,采取合作、委托、智力引進和民用技術直接轉化等多種形式,提高軍事科研水平和效益。十是裝備生產和維修保障社會化。要求加強裝備的集中采購和競爭性采購,進一步研究和深化軍民一體化裝備維修保障,形成比較完善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裝備采購機制和合同商裝備維修保障機制。十一是全面深化事業(yè)單位和職工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進一步壓縮軍隊職工規(guī)模,清理壓縮賓館、招待所和各類培訓中心,深化用工、分配和保險制度改革,形成與國家勞動人事制度接軌、與軍隊保障特點相適應的人事勞動管理機制。
《意見》還明確了改革的實施步驟。2007年,由總部各主管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大單位先行試點。2008年,依據(jù)實施方案逐步展開。2009年,全面展開新啟動項目。2010年,力爭取得實質性進展。 (隋陽、范炬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