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決定》”系列評論之四
馬若虎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稕Q定》指出,“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這就是要求,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誠衛(wèi)士”。
忠誠源自最真誠的信仰。革命戰(zhàn)爭年代,多少忠誠義士用鮮血書寫出氣勢恢宏的史詩;新中國成立以來,多少忠誠之人用生命譜寫出可歌可泣的樂章。他們視死如歸、大義凜然,正源于心中最真誠的信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需要這樣的忠誠,需要我們擁有社會主義法治最真誠的信仰。
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誠衛(wèi)士”,共產黨人責無旁貸。要鞏固黨的領導這個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就必須依靠廣大黨員。“對黨忠誠”是所有黨員的莊嚴誓詞,對社會主義法治忠誠就是對黨忠誠。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要靠千千萬萬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來體現(xiàn),黨的執(zhí)政使命要靠千千萬萬黨員卓有成效的工作來完成,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必須落實到黨員隊伍的管理中去”。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打造紀律嚴明的執(zhí)政黨,是保證黨堅強領導的根本所在,也是依法治國的本質要求。紀律要靠法規(guī)保障,必須依據黨內法規(guī)管黨治黨。一方面,決不能搞特殊化,無論蒼蠅還是老虎,違反了黨紀的都要受到嚴懲;另一方面,決不能留“灰色地帶”。那些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法規(guī),往往讓一些黨員有可乘之機,從而滋生出貪污腐敗。要不斷完善黨內法規(guī),正確、全面、有效地引導黨員的行為。
引導,不只是約束,更是培養(yǎng)。要通過培養(yǎng)黨員對黨內法規(guī)的忠誠,培養(yǎng)其對社會主義法治的信仰。要忠誠就不能只“裝樣子”,立信仰更不能像“一陣風”,關鍵是落實在行動上。黨員干部必須以身作則,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要帶頭守法,從而帶動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并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誠衛(wèi)士”,就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觀念,增加社會主義法治意識,最終上升為永久的信仰。避免全民守法變成被動地“死守”,就要讓法律成為他們的“守護神”、“主心骨”。為此,要做到五個方面:一要加強立法,杜絕法外之地,使法律體現(xiàn)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二要加強普法,讓人人都能知法、懂法;三要加強執(zhí)法,以公正、嚴格的態(tài)度和方式維護法律權威,贏得人心;四要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保證人民群眾在需要時獲得及時的法律援助;五要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讓人民群眾善用法,解決好他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利益問題。
法律不能脫離現(xiàn)實而存在,更不能違背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我們要從實際出發(fā),以國情為根本;我們要開拓進取,以發(fā)展為要務。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畫卷已經打開,讓我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誠衛(wèi)士”,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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