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法袍:
我有單位 我是公務員 我懂法
記者:7月30日孝感市政府新聞辦新聞發(fā)布,關于你被免職的原因,你認同嗎?
馮繽:政法委給的理由就是我用湯勺把中院院長的腦袋打了,說我用湯勺打的。法醫(yī)鑒定寫得很清楚,他背上有一個紅包。
有一次是我在勞動局被打,派出所一直不處理。
記者:在勞動局那次,你被打傷了?
馮繽:我不認識他們,他們知道我。
記者:你被打得嚴重嗎?
馮繽:我被打成輕傷了,對方已經(jīng)構成犯罪了,但沒有得到處理。
記者:當年你穿法官服,到湖北省高院申訴,是基于什么目的?
馮繽:只是為了我妻子的案子能夠立案。我們不同意仲裁委的裁決,要求進入訴訟程序,但遲遲未能立案。2008年9月,我就到了湖北省高院申訴,穿著法官服。
記者:為什么穿著法官服上訪?
馮繽:我穿著法袍,可以證明三點:我不是胡攪蠻纏,我是有單位;我是一個公務員,我沒有精神病;法官服證明我不是不懂法。
記者:后來你妻子的案子也就這樣進入訴訟程序了?
馮繽:對,我可以通過訴訟來維權了,湖北省高院指定隨州市曾都區(qū)法院受理,作出了一審判決和終審判決。
記者:法院最終支持了仲裁委的裁決?
馮繽:法院判決最終就是要把這個解除勞動合同認定為有效。所以去年10月我依法向湖北省高院提出再審申請。
記者:這個申請有結果嗎?
馮繽:到現(xiàn)在為止,還沒有結果。法律規(guī)定3個月,現(xiàn)在都10個月了,法院就是頂著,到現(xiàn)在為止都沒有給出一個結果。
記者:你是個法官,無助到這個地步?
馮繽:對啊。我盡我最大努力,來做這個事。
人物介紹:法官馮繽
為了解決妻子的勞務糾紛問題,2008年至今,馮繽已與他所在的孝感中院打了兩場官司。
馮繽原本是湖北省孝感市中級法院的助理審判員,他的妻子胡敏在孝感中院從事保潔員的工作,2008年被清退。馮繽認為,妻子在中院已經(jīng)工作了10年,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中院應該和妻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是清退。
馮繽希望通過訴訟解決問題,但法院遲遲不立案。2008年9月,為了能夠立案,馮繽穿上法官服,到湖北省高院門前申訴,最終才得以立案。
不過,在一審判決和二審判決之后,胡敏的主要訴訟請求未得到支持,馮繽遂在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院申請再審,但遲遲未得到回復。于是,今年6月21日上午,馮繽再次身著法官服來到湖北省高院的門前。
不過,還沒有等到湖北省高院是否再審的裁定,他就被所在單位免除了助理審判員的職務。
參與互動(0) | 【編輯:朱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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